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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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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肯定對老人好,因為中年人交的保險還享受不上,都給上壹輩提前享受了。

由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於各地財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結余分布不均,且統籌層次仍偏低,社會保障互濟功能發揮不夠,導致地區之間待遇差別較大;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雙軌”運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會反響強烈。

由於我國社保體系建設采取先城鎮後農村、分人群漸次推進的方式,再加上農村社保制度實施時間不長,而且實行自願參保政策,目前全國還有1億多人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主要是部分非公經濟組織員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以及部分農村居民等。[3]

中國在職公務員數量約為700萬,126萬個各類事業單位在職人員30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無需自己支付,直接由財政統壹支付,而社會企業單位則由單位和個人按照壹定標準繳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對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做了調研,根據調研報告提供的數據,49%的被調查者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金與企業職工養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滿。

今年5月開始全國人大財經委成立了調研組,從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社會救助制度等幾個方面為重點,進行了專題調研。

調研報告指出,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雙軌制亟待解決。這壹結論是依據調研組在中國人大網壹份問卷調查得出,據悉,根據這份調查問卷,49%的被調查者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金與企業職工養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滿。

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的企業養老保險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並未參加,雖然後來壹些地方開展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試點,但多數僅是在形式上繳納社保費,體制機制沒有根本改變。在調研中,各地也反映雙軌制是當前社保制度不公平方面的突出問題。

調研報告還指出,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金和企業職工養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甘肅省有關部門向調研組反映,2014年全省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費水平為月人均3227元,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為月人均2065元。壹些國有企業的退休職工,當時接受國家分配到企業工作,退休後養老金遠低於機關事業單位和自己條件相當的幹部職工的退休金,對雙軌制很有意見,企業管理人員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退休職工意見更大。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喪葬補助等福利標準不同,進壹步拉大了待遇差距。

調研報告還指出,雙軌制也影響了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的流動。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不用繳納養老保險費,也沒有個人賬戶。企業職工要繳費,有個人賬戶。人員流動時存在繳費記錄的差別,影響到將來的養老保險待遇。從完善制度體系的角度看,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也是養老保險制度最後未覆蓋的領域,應該將各類人群納入到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體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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