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企業集群登記是指將企業登記為集群托管公司(以下簡稱“托管公司”),允許多家電子商務企業(以下簡稱“集群企業”,包括個體戶)將其地址登記為托管公司的住所地。
電子商務企業集群登記使用托管公司出具的托管證明代替住所證明進行工商登記,在營業執照住所欄增加“集群登記地址”字樣,組成企業集群,並通過電子營業執照申請平臺的相關功能,實現網上登記和登記信息公示的新型登記模式。
托管公司為集群企業提供業務代理服務,如住所代理及法律文書送達、代理記賬、工商登記年報備案、稅務備案代理、互聯網金融支持、第三方信用擔保等。,建設集群登記托管信息網站,公示自己和集群企業的名單及其登記信息和電子營業執照標識,配合政府部門進行監督管理。
存在意義
電子商務企業集群註冊是繼東莞在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中發放首張電子營業執照後的又壹項全國先行改革舉措,實現了電子商務企業零門檻、壹站式服務。作為試點,東莞松山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已有119家企業申請集群註冊,其中正式註冊55家。
電子商務企業集群註冊突破了企業必須依托固定經營場所註冊的障礙,電子商務企業無需辦公或經營場所即可開展經營活動。同時實現了營業執照辦理全程電子化,未來將逐步實現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四證合壹”,具有傳統登記模式無法比擬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