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產過戶新政僅在鄭州市內五區即中原區、二七區、惠濟區、管城區、金水區實施,其他區域將逐步實施。
1月5日,鄭州房管部門、地稅部門聯合發布房產過戶新政:凡直系親屬間過戶房產的,不再由稅務部門評估定價,均按合同中約定的成交價交稅,但成交價不能低於500元。據介紹,直系親屬是指交易雙方為父母與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關系的,辦理房產過戶時需要公安部門提供具有以上關系的證明文件及戶口本。
壹、部分贈與
通過辦理公證手續,將房產的部分份額贈與給孩子,首先辦理部分贈與公證,而後憑公證書和贈與人與受贈人的身份證件、房產證原件辦理產證***有人的添加。
上海的部分贈與公證費按照受益額,也就是所贈與的部分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契稅按照1.5% 比例征收。過戶過程中還 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 100 元的登記費、 5 元的權證印花稅、房屋評估價 0.05% 的合同印花稅。
二、部分轉讓
直接辦理房產的部分買賣。舉例說明:原產證登記為夫妻兩人,現想將小孩的名字添加入房屋產證。夫妻二人作為出售人將房產的部分(購買比例自定)賣與小孩,采用部分產權交易的方式,把壹定比例的產權過戶給子女,其中涉及到的稅費也是按照這個比例來計算。
註意的是:如果子女尚未成年,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購房時還要監護人來代理。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需帶上子女的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子女和監護人的圖章,在買受人壹欄和簽字的地方寫上子女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簽字的地方簽上父母的名字。
5 年以內房產部分買賣需要繳納契稅、營業稅、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 5 年以上房產部分買賣繳納契稅。
律師建議,添加小孩的名字為自住房屋的***有產權人, 5 年以上 房齡房產建議通過部分買賣方式辦理, 5 年以內房產通過部分贈與方式辦理。
房產證過戶給子女處理方式:
有房產證的房子,戶主是父親,要過戶給兒子,有兩種辦理方式。
第壹種是以出讓的方式辦理過戶。
這種方式是壹種買賣關系,父親是賣方,兒子是買方,這種方式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買方主要交以下稅費:契稅:總售價的2%。
印花稅:總售價的0.05%。
房屋轉讓手續費:500元。
賣方主要交:印花稅:總售價的0.05%。
房屋轉讓手續費:500元。
營業稅:居住滿壹年以上者免交,未滿壹年者按銷售價減去購入原價後的差額計征5.5%,如差額為負數,則計征數額為零。
個人所得稅:壹年內賣掉自有舊房購新房減免稅,轉讓自用5年以上唯壹住房免稅。
第二種方法是以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
先由父親同兒子到公證部門辦理贈與公證,然後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最後到房產所屬管轄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證件事物所”,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公證書、評估材料、鑒定材料、房產證等有關證件,辦理贈與過戶手續,要繳納4%的稅費。
以上是辦理過戶手續的兩種方法,請當事人自己從經濟和快捷的方面選擇進行過戶。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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