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設置稅種及附加科目,核算其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小規模納稅人與壹般納稅人的區別;
1.小規模納稅人應征收的年增值稅銷售額小於等於500萬,而壹般納稅人應征收的年增值稅銷售額大於500萬;
2.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完善。對於增值稅的銷項稅、進項稅和應納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無法做到正確核算,而壹般納稅人可以做到健全核算;
3.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按照有關規定報送相關稅務資料,而壹般納稅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報送相關稅務資料;
4.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轉為普通納稅人,但普通納稅人不能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5.小規模納稅人使用的法定征收率為3%,特別征收率為5%,而壹般納稅人使用的稅率為0、6%、9%和13%。
6.兩者的計算方法和公式也不同。
綜上,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發生《條例》第十條規定情形的,應當將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抵扣;不能確定進項稅額的,按照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抵扣的進項稅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
稅務機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預算科目和預算級次,將各種稅收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及時繳入國庫,不得侵占、挪用、截留,不得繳入國庫或者國家規定的稅收賬戶以外的其他賬戶。
已繳入國庫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預算科目和預算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