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引出腐敗案件。
黃平窩案是由壹起強奸案引起的。去年年底,東莞虎門交通分局局長黃平因涉嫌強奸罪被警方帶走。此後,他在擔任常平交通分局、虎門交通分局局長期間,貪汙受賄、私設小金庫私分國有資產等問題很快被查出,8名原下屬涉案。
私設截留罰款小金庫
黃平涉嫌強奸、貪汙、受賄壹案昨日上午在東莞市第壹法院開庭審理,同時受審的還有另外八名被告人。因為強奸案涉及個人隱私,這部分不公開審理。
其他八名被告均為黃平任昌平交通分局局長時的下屬。在犯罪時,其中四人是交通分局的局長和副局長。被查處的原因大多是貪汙和私分國有資產。在擔任虎門交通分局局長之前,黃平在常平交通分局局長的位置上呆了7年,直到2008年才調任虎門。根據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黃平起訴的犯罪事實橫跨昌平和虎門兩地。
在擔任常平交通分局、虎門交通分局局長期間,擅自決定將交通執法罰款存入小金庫,後與其下屬華等7人共同占有,共計654.38+0萬余元,其中個人占有50余萬元。
黃平還涉嫌收受東莞蘇富比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8萬元..
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的黃平,決定將單位小金庫裏的25萬余元以年終獎的名義發放給員工。
風格壹直不太好。
黃平在東莞長大,擔任交通分局局長至少65,438+00年。前七年在常平,2008年年中調到虎門。據虎門交通分局工作人員介紹,每次執法行動,黃平總是親臨現場,身先士卒。
在昌平工作了7年的黃平給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他很喜歡旅遊,經常帶女人去唱歌,”昌平政府工作人員說。黃平因為女人而被捕並不奇怪。他在昌平的生活方式不太好。
試驗列表
虎門交通分局原局長黃平
黃江交通分局原副局長韓某平
華,原昌平交通分局執法大隊大隊長。
昌平交通分局原出納、運輸管理股原股長鄧某峰。
大嶺山交通分局原局長尹某華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案件審理科原副科長王某謙
黃,謝崗交通分局原副局長
陳某航空公司,原虎門交通分局綜合股股長。
虎門交通分局原職工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