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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的提取公式是什麽?

答案:1。查賬征收:有兩種算法,基本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稅收減免-稅收抵免。根據這個計算公式可以看出,應納稅額取決於兩個因素:應納稅所得額和適用稅率。實際工作中有兩種計算方法:

(1)直接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彌補虧損;

(二)間接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實踐中,月或季所得稅應計金額壹般采用間接法計算,在月或季所得稅應計時暫不考慮納稅調整項目。年末按照財務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不壹致時應調整的金額進行納稅調整,即間接法公式中的納稅調整項目。即每月或每季度。

應納稅額=會計利潤總額*適用稅率;

2.核定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具體情況,對已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所得稅額。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核定應稅所得率:

(1)能正確核算(核實)總收入,但不能正確核算(核實)總成本;

(2)能夠正確核算(核實)總成本,但不能正確核算總收入;

(三)納稅人的總收入或者總成本能夠通過合理的方法計算和推斷。

納稅人不屬於上述情形的,應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

2.稅務機關按照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1)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

(二)按照應納稅所得額或費用支出率計算;

(3)根據原材料、燃料、動力等的消耗計算或核定計算;

(4)經批準的其他方式。

前款所列方法之壹不足以正確核定應納所得稅額的,可以同時使用兩種以上方法。兩種以上方法計算的結果不壹致的,稅務機關有權從高壹級核定應納所得稅額。

3.如果稅務機關為妳核定了應納稅額,那麽企業就應該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金額代扣代繳,也可以直接計入所得稅費用賬戶。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用公式計算。

4.如果應稅所得率經稅務機關批準,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率

或者:

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1-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的範圍標準如下表所示:

應稅所得率的幅度標準

行業應稅所得率(%)

農林牧漁業3-10

制造業5-15

批發和零售貿易4-15

交通7-15

建築業8-20

餐飲業8-25歲

娛樂業15-30

其他行業10-30

對兼營多個行業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稅務機關都應根據其主營業務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

主要項目應為所有納稅人經營項目中,總收入或成本支出或原材料、燃料、動力消耗所占比重最大的項目。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稅務機關批準的,根據稅務機關的批復,按上述公式按月或按季度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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