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獎金個稅計算方法:1、發放獎金的當月工資高於5000元時,獎金扣稅方式為:獎金*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獎金/3(壹個季度時間)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2、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不超過5000元,再發放的獎金單獨作為壹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3、但可以將壹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其中“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以收入額扣除規定標準的免稅所得(如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後的數額。季度獎通常隨發放當月的工資收入壹並計入當月個稅的征收,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其中需要註意了解的是:應納稅所得額=工資收入額+季度獎金額-社保費用-免征額,社會保險費用不計入個稅征收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衍生問題:
年終獎金並入全年綜合所得計稅還是單獨計稅好?
年終獎到底是單獨計稅,還是要並入綜合所得計稅,主要看何種方式對納稅人有利。如果我們的綜合所得少,匯聚清算的時候不需要交稅,可以選擇並入綜合所得計稅;如果我們的綜合所得多,本來匯算清繳時就需要補稅,可以選擇單獨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