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規範理順各縣(市)區所屬省級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管理體制機構編制的通知》(濟編發200634號)文件要求,濟南民營科技產業園管委會更名為濟南槐蔭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成為經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0671號文件)正式批準的省級開發區,為區政府的派出機構。
壹、主要職責
(壹)負責組織編制園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負責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園區的進出口業務、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及其他涉外經濟和科技活動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編制園區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政稅收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園區財政稅收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財政預算。
(四)建設和管理園區各項基礎設施。
(五)審核、申報園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
(六)負責進園項目單位和派駐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
(七)獨立行使區委、區政府賦予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八)完成上級黨委、政府及職能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內設機構
(壹)綜合辦公室
協助園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調研、信息、會務、督察和後勤服務管理工作;承辦全方位目標考核工作;負責園區各項決定執行情況的檢查、督辦、協調;負責黨的組織建設、宣傳、統戰及所屬企事業單位工會、***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園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人才引進等工作。
(二)經濟發展局
負責制定招商引資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引進項目的洽談、選址、簽約工作;負責合同資金到位的落實;負責組織編制園區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封閉運行、紮口管理工作,對企業實施“壹站式”服務;負責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推薦;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及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組織園區企業參加國內外經貿商務活動;負責匯總上報園區各類月、季、年度統計報表及統計分析報告,及時準確的提供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數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建設管理局
對園區進行統壹規劃、開發、建設;制定園區土地開發、利用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方案的擬定和申報工作;負責園區範圍內公用設施、工業及民用建築的規劃管理;負責進園項目的規劃選址;負責為進園企業辦理土地和房產手續;負責查處違章建築;負責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綠化、衛生防疫等工作;負責園區建設工程項目的組織、監督、協調工作;負責進園企業水、電、氣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企業做好電力增容、進排水管道的鋪設工作。
(四)財政局
負責財政預算決算、行政事業收費和預算外資金與國有資產管理;協調稅務和各金融機構的工作,確保財政稅收均衡入庫;負責編制並實施園區財政預算、決算工作;負責園區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會計管理、審計、物件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商、稅務等部門在園區內設立的分支機構的綜合協調工作;根據國家經濟政策,管好、用好各項資金;負責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工作。
三、機構規格
濟南槐蔭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建制級別為正區級,內設機構為正處級。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濟南槐蔭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暫定行政編制8人(原濟南民營科技產業園管委會編制8人)。設主任1人(正區級),副主任3人(副區級),內設機構領導職數配正職4人(正處級),副職4人(副處級)。
五、事業單位設置
將原有的濟南民營科技實業發展中心更名為濟南槐蔭工業園區實業發展中心,濟南民營科技企業孵化器更名為濟南槐蔭工業園區孵化器,仍為正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濟南槐蔭工業園區實業發展中心配事業編制20人,濟南槐蔭工業園區企業孵化器配事業編制10人。
根據濟槐編發20069號文,成立中國濟南留學人員創業園美裏湖創業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由槐蔭區人事局、濟南槐蔭工業園區***同管理,以區人事局管理為主。編制5人,設領導職數2職,其中:主任1人(副處級),副主任1人(正科級)。管委會辦公室下設綜合科(正科級),同時,撤銷中國濟南留學人員創業園美裏湖創業區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