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主要是:如果是國外進口料件都是免關稅增值稅的.但部分限制類產品需要繳納保證金.
進出口環節稅收
加工貿易企業在料件、成品的進出口環節享受保稅政策,即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出口的貨物,海關在保稅料件進口環節不征收進口稅,在保稅成品出口環節不退稅,俗稱“不征不退”。上述加工貿易方式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含進料對口和進料非對口)。
國內環節稅收
壹、來料加工
從事來料加工的加工貿易企業,其原材料采購和國內生產制造環節的公用事業費用所產生的進項稅不能扣除和退稅,只能視為國內生產企業的成本。稅務部門對其進口材料不征稅,對其出口成品不退稅。綜上,若以來料加工方式出口的成品中含有國內采購的原材料,則這部分國內采購的原材料出口後不能享受出口退稅。
提示:對外商免費提供壹部分原材料,另壹部分原材料需在國內采購(非保稅深加工結轉方式)的情況,加工貿易企業要事先測算繳稅成本和退稅額,再決定選擇“壹般貿易”或“來料加工”方式運作。
二、進料加工
從事進料加工的加工貿易企業,如在最終成品的生產過程中使用了國內采購料件,則可以享受增值稅“免、抵、退”政策。鑒於不同的出口產品有不同的出口退稅率,以服裝為例,目前進口增值稅稅率和出口退稅率為17%和15%,若適用普通稅率,則國內企業需承擔2%的增值稅稅差成本。計算公式如下:
增值稅稅差額=(出口貨物FOB價格–進口保稅料件CIF價格)*(進口增值稅稅率17%–出口退稅率15%)
應繳增值稅額=國內銷售銷項稅–可抵扣的進項稅+增值稅稅差
若應繳增值稅額為負數,則納稅人可得到增值稅退稅。但不管納稅人能否得到增值稅退稅,同時需要考慮“免、抵、退”增值稅額。
“免、抵、退”增值稅額=(出口貨物FOB價格–進口保稅料件CIF價格)*出口退稅率
若應繳增值稅額為負數,則增值稅退稅額為應繳增值稅額的絕對值和“免、抵、退”增值稅額兩者間較低的金額。
若應繳增值稅額為正數,則納稅人需繳納該稅款金額。
三、免稅證明
根據規定,從事來料加工的加工貿易企業其對外收取的加工費可以享受免稅政策。因此加工貿易企業應在來料加工手冊備案後,及時到稅務部門開具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