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就業保險(Employment insurance):加拿大居民(以下簡稱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公民)連續工作半年,因失業、疾病、生育子女或收養子女等原因無法繼續工作的,可以通過國家就業保險計劃獲得臨時收入,即可以領取壹定期限的定期補貼,以減輕失業帶來的影響。申請人獲得的補貼金額取決於其工作時間的長短和當地的失業率。要申請補貼,必須去加拿大政府就業中心,也就是辦理社保卡的機構。
三、加拿大的退休計劃:除魁北克省外,加拿大所有省份都實行加拿大的退休計劃。加拿大退休計劃是壹項公共保險計劃。從每月收入中扣除壹定數額養老金繳款的加拿大居民,在退休後或長期身體殘疾時,可以通過這壹計劃獲得補貼。養老金必須納稅,申請人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獲得養老金。魁北克有自己的計劃,叫做“魁北克退休計劃”
社會福利基金:它是加拿大福利制度的壹個基石,用於保證每個加拿大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加拿大居民如果沒有收入,銀行存款在65,438加元+0,000加元以下,就可以申請這項福利。如果壹個人壹個月能拿到500-700加幣,壹個三口之家壹個月大概能拿到1100-1300加幣,足以維持較低的生活水平。新移民通常在前6個月享受不到這項福利,所以需要壹筆錢,在登陸加拿大後生活6個月。
動詞 (verb的縮寫)假期:加拿大政府規定,全職員工工作壹年後,每年可以獲得兩周(十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連續工作五年,每年可以獲得三周帶薪休假。休假不能用工資代替,員工不能因為懷孕被辭退。此外,妳可以獲得無薪產假,繼續保留妳的養老金或醫療計劃,產假結束後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產假期間,孕婦可以申請就業保險。
6.養老金:加拿大法定退休年齡為65歲。加拿大居民,無論資產或收入如何,只要在加拿大居住十年以上,就有資格參加老年人福利保障項目。需要註意的是,“養老金不是在妳達到退休年齡後由政府自動支付的,妳必須在65歲生日前的12月向政府申請領取養老金。其實養老金和中國的低保差不多。養老金的數額取決於申請人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數,由聯邦政府按月支付。
七、奶金:在加拿大,每個孩子從出生到18歲,每個月都可以領取壹份奶金補貼,金額取決於父母上壹年的收入。當然,個別收入較高的家庭沒有這種待遇。設立這項補貼的目的是幫助低收入家庭,並鼓勵大家多生孩子。
托兒補貼:在加拿大,6歲前孩子的學前教育都是自費的,而且很貴。壹個孩子壹個月的托兒費是600-800加幣,很多低收入家庭沒有經濟條件讓孩子接受早教,所以政府專門撥款設立托兒補貼。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政府有時補貼壹半,有時全額補貼,補貼直接發放到孩子就讀的幼兒園。有壹個申請兒童保育補貼的隊列,所以妳應該盡早提交申請。政府將優先考慮夫妻雙方都在工作或學習且收入很少的家庭。
9.政府住宅:為了保證人人有房住,低收入人群也能有房住,加拿大政府每年撥款修建大量政府住宅,由政府委托的專門公司管理,以極低的價格出租,而且往往是漂亮的建築。原則上,任何加拿大居民都可以申請,但其特殊的收費方式自動將富人排除在外。基本的收費原則是按收入的壹定比例交房租,壹般是月收入的25%到30%。如果妳的月收入只有1000加幣,妳只需要付250加幣的房租,就可能住上兩室壹廳或者三室壹廳的大戶型。但是如果妳的月薪是10000加幣,妳要付3000加幣的房租,非常不劃算,買房綽綽有余。所以保證了低收入家庭也能有房住。
收入保障津貼:如果妳收入很少或沒有收入,妳可以申請每月收入保障津貼。收入的定義包括養老金、生活費、工資、失業保險金、勞動報酬或來自其他國家的福利。收入越少,收入保障津貼越多。如果妳已婚,在計算妳應得的GIS數量時,妳配偶的收入將被考慮在內。GIS必須每年重新應用。
11.配偶津貼:配偶津貼在滿足以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得到,這是對只靠老年保障養恤金生活的夫婦的額外津貼:1,年齡在60至65歲之間,配偶是老年保障領取者。2、總收入不超過規定數額。3.在18歲後在加拿大居住了至少10年。SPA必須每年重新應用。這項津貼可以繼續支付,直到妳再婚或年滿65歲,即使妳的配偶去世。
12.疾病津貼疾病津貼:它幫助那些由於疾病、受傷或檢疫而無法工作的雇員解決他們的經濟困難。疾病津貼最多只能支付15周,但妳必須在過去52周內或自上次領取就業保險以來工作了700小時。在同壹津貼期內可以領取疾病津貼、懷孕津貼和育兒津貼,但總額不能超過30周。申請疾病津貼,必須提供醫生證明,證明自己患病,以及需要的恢復時間。
13.懷孕津貼:孕媽媽可以在分娩前八周開始領取懷孕津貼,申請人要等兩周才能開始領取津貼。因此,孕媽媽可以在預產期前至少10周休產假,然後立即向加拿大人力資源就業保險辦公室申請懷孕津貼。懷孕津貼最多只能發放15周,但在孩子出生後17周就停發了。如果嬰兒因健康問題需要住院,17周的期限可以延長,直到嬰兒出院並在家接受照顧,但不能延遲超過嬰兒出生後52周。無論如何,懷孕津貼只能支付15周。
14.兒童保育津貼:嬰兒的親生父母或養父母可以領取長達十周的兒童保育津貼,以便他們可以留在家裏照顧新生嬰兒或被收養的孩子。如果孩子有健康問題,需要特殊照顧,育兒津貼可以增加到15周。這項津貼可以由壹位母親或父親領取,也可以由父母雙方分享。如果兩個人壹起領取育兒津貼,每人將不得不接受兩個星期的無津貼等待期。如果母親在領取懷孕津貼時已經過了兩周的等待期,那麽在領取育兒津貼時就沒有必要再經歷兩周的等待期。育兒津貼最早可在嬰兒生日或被收養兒童回國後的第二天領取。這十周的假期不得超過他們出生或回家後的5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