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甘肅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1.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甲類和壹般醫療費用,在職職工自付85%。
2.退休人員支付:90%。乙類藥品支付75%,尖端藥品支付70%。
3.甘肅省職工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為:職工醫療保險慢性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起付標準為700元。A類和壹般診療80%,B類75%,高精度70%。最高支付限額:5萬元(含住院+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提示:甘肅醫保報銷標準分為醫保起付標準和醫保支付標準。據此不難看出,醫保報銷力度大,報銷範圍廣。如果醫保全覆蓋,因病返貧的可能性可以降到最低。
學位資助標準為人均700元,其中參與者繳費140元,政府補助560元。
二、融資時間:
參賽人員自願於10月30日上午1110.30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繳納參賽資金,每人繳納140元。超過時限,他們自動放棄,不予處理。參與年份為65438+10月1至65438+2月31,不允許中途參與或退出。
三、門診醫療費用補償標準及申報程序:
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符合補償範圍的門診醫療費用按70%補償,每人每天40元封頂。每人每年累計補償限額為140元,當年普通門診累計結余結轉下壹年度使用。參保人員在本市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網上刷卡實時報告。
大額門診醫療費用:使用普通門診累計補償額度後,全年發生的未支付門診醫療費用(市外醫院按50%計入)起付線2000元,超過起付線的門診醫療費用按25%補償,全年累計補償限額2000元。由鄉鎮在年底-為報告。
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參保人員因特殊疾病治療未報醫療機構全年門診醫療費用的,在啟東市基層醫院補償45%,在啟東市市級醫院補償35%,在市外定點醫院補償30%,未轉診的在市外定點醫院補償15%。特殊疾病類型:惡性腫瘤(使用抗腫瘤藥物和放療)、尿毒癥(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重癥糖尿病(使用胰島素)、白血病、結核病(治療性藥物)、慢性肝病(治療性藥物)、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器官移植後續治療、血友病、重癥肌無力、運動神經元病、重性精神病(使用精神類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