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構監察委員會性質是國家機構,紀委是黨的機構;
2.機構組成程序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受其監督。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壹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受其監督。黨的本級代表大會選舉紀律檢查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接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雙重領導。
不同的性質表現在:
1,組織性質不同:紀委屬於黨組織;監督委員會是壹個國家機構;
2.任命方式不同:紀律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然後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的領導由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並報上級黨委批準;
3.監督範圍不同:紀委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監察委員會是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4.職權不同:紀委監督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監督委員會將檢查公職人員是否依法履行職責和公正行使權利。
監事會履行下列監督、調查和處置職責:
1.對公職人員進行廉政教育,監督檢查其依法履行職責、公正用權、廉潔從政和道德操守;
2、查處涉嫌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和浪費國有資產等違法職務犯罪行為;
3.依法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行政處分決定;對不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的領導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依法將偵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六條國家監察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強化監督問責、嚴懲腐敗的原則;深化改革,完善法治,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加強法治道德教育,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