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應忠於職守,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2.主管接受檢查員的工作檢查,檢查前必須核實檢查員的身份,如發
如身份不明或不符,應拒絕接受檢查並立即向公司報告;
3.主管負責向公司匯報質押情況,包括質押品數量、庫存動態、價格波動等。
信息等。保證所報信息的真實、及時、完整,保證質押物的全部價值有效;
4.監管人員應積極了解質押品的價格變化和企業的經營狀況,發現可能影響質量的情況。
質權人質押的擔保物或價值應立即向公司報告。
5.監督人員應充分了解被監督庫區的進出通道、貨物流向、控制方法和到達計劃。
並保證對質押品進行24小時連續不間斷的監管。
6.主管應按要求每天進行隨機盤點,並定期(每月)對貨物進行全面盤點
對質押物進行全面盤點),核實賬實是否相符;
7.監督應按要求及時完成各項工作記錄和日報,並做好詳細的臺帳記錄和日報。
記錄細節,控制庫存,收集相關信息。並按規定提交給公司,以便逐日完成工作。
天高雲淡;
8.監管人員督促企業集中堆放質押品,並在集中堆放的質押品前設置標誌。
或者在質押物上貼個標簽,及時更新;
9.監管人應對質押品出入庫的日常操作程序進行監管,確保質押品出入庫的監管。
書記員必須在場。掌握出入庫單據,定期核對,確保質押品入賬。
匹配。
10.監管人員監督客戶按照項目協議和業務流程的規定進行操作,對客戶進行違規操作。
立即制止,並立即向公司報告;
11.根據公司解除質押的指令,及時、準確地辦理質押品的交割和交割手續;
12.在動態監管模式下,監管人必須確認每筆質押均未超過最低額度或金額控制線;在靜態監管模式下,每筆質押物的出庫簽字必須以公司向監管人發出的監管通知書為準;
13.監督人員必須詳細了解被監督庫區所有消防設備的確切位置和消防管道的分布情況,記住消防電話號碼,學會使用幹粉滅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設備。如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通知庫區工作人員和相關部門,並迅速采取應急措施。做好當班安全檢查記錄,確認質押品的存放是否符合相關存放要求;
14.監管人員善於發現質押品存儲的安全隱患和監管漏洞,發現後及時向倉庫提出整改意見並向公司報告;
15.監管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項目標準操作規程等文件進行業務操作,遵守監管工作的職業道德,行使銀行對質押品的現場監管權;
16.監督人員必須按要求撰寫現場監督工作表現的書面報告,並向公司匯報,包括工作日誌和月度工作總結。
17.主管必須明確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包括公司、銀行領導、企業領導;
18.監理人員必須正確處理監理與企業的關系。如果在監管過程中遇到任何阻礙,應及時向公司匯報,並進行協調。
19.監事遇到或發現下列情況之壹時,應立即通知公司:
a)日常檢查和盤點中發現的賬目不壹致;
b)當質押品庫存接近警戒線或低於警戒線時,授信客戶(或倉方)在沒有本公司監管通知的情況下要求提貨或出庫;
c)質押財產的質量發生變化,或存在可能影響質押財產質量或安全的隱患;
d)質押品受到工商、稅務或司法部門的詢問;
e)信用客戶企業內部出現異常情況,如連續拖欠員工工資三個月以上、員工罷工、債權人鬧事等。
f)其他公司要求或主管認為應及時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