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拖欠工程款,明示或暗示以資金墊付承包商,肢解合同,簽訂陰陽合同;承包商串通,資質、業績造假,違法分包,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履行質量保修責任;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中介機構違規操作、索賄受賄、出具虛假報告、幕後操作...
目前,國內建築市場存在大量不規範行為,嚴重擾亂了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損害了建築市場主體(包括業主、承包商、中介機構等)的合法權益。,給施工質量和安全埋下隱患,直接威脅施工人員和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
從信用的角度看,上述不規範行為反映了建築市場信用的嚴重缺失。由於信用意識的缺失和嚴重的失信行為,信用風險管理已成為我國建築業進壹步快速發展的瓶頸。
1,建築市場信用風險分析
我國建築市場信用風險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從市場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不外乎“先天不足”和“後天不足”。
先天性缺陷
從信用經濟學的角度看,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前提和基礎。市場經濟的本質是通過市場主體平等、公平的交換,形成社會分工與合作,從而實現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其核心內容是商品交換,交換的基本原則是基於信用的等價交換。可以說,信用與市場經濟的關系是“* * *雙贏”,即信用保障了市場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市場經濟的擴大也促進了信用體系的完善。
中國建築業市場經濟的發展,源於上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掀起的市場經濟浪潮。在此之前,中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而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幾乎沒有市場,沒有公開的市場信用關系。企業的生產、銷售、資金來源等壹系列經營活動都來自國家的行政命令。企業不需要關心信用問題,經濟管理中沒有建立信用管理體系,導致我國建築市場經濟轉型發展中信用管理存在嚴重的“先天缺陷”。
獲得性缺陷
我國建築業信用風險的成因除了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留下的“先天缺陷”外,還包括市場交易管理本身的缺陷。
根據信用經濟學的“信息不對稱”理論,建築市場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所掌握的與交易有關的信息的準確性、全面性、及時性和壹致性存在差異。客觀上,沒有壹個主體能夠完全掌握建築市場交易的全部信息。建築市場交易雙方只對自己的資金配置、財務狀況、管理能力、合同意向等信息有清晰的了解,而對對方缺乏足夠的了解,導致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
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交易雙方會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在交易活動中為自己獲取更多的利益,甚至可能隱瞞或偽造相關信息,使對方做出錯誤的交易選擇,即建築市場信用交易中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
國外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基於信用管理、信用經濟學和現代信用科學的理論研究,建立並不斷完善各種信用管理制度和機制,以防範和應對各種建築市場的信用風險,保障建築市場經濟的平穩運行。相比之下,我國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起步較晚,各種信用管理機制不健全、不成熟,導致建築市場各種信用行為缺乏約束,信用風險嚴重。
2、建築市場信用風險的應對
如何有效防範和應對建築市場的信用風險,是當前我國建築業發展面臨的重要課題之壹。本文從建築企業的角度出發,分析了如何建立企業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和運用信用風險管理工具。
建立企業信用風險管理體系
在成熟的建築市場,壹般大型建築企業都有自己專門的信用風險管理部門,來處理企業在市場經營中面臨的信用風險。信用風險管理的階段可分為:信用風險前期管理,包括對交易對象的信用調查和信用評估;過程中的信用風險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和合同期內的應收賬款管理;事後信用風險管理,包括逾期應收賬款管理。
使用各種信貸風險管理工具
建築市場的信用風險管理工具主要有信用保險、保證保險、信用擔保、保理、商業賬款催收等。
信用保險
是指權利人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保險。債權人因債務人不履行義務而遭受經濟損失的,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對債權人進行賠償,即被保險人通過支付保險費的方式,將自己因債務人不履行義務而可能遭受損失的風險轉移給保險人。
保證保險
它是指債務人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保險。因債務人的行為使債權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債務人不能賠償債權人損失的,保險人將代替債務人賠償債權人的經濟損失。
關於或保證履行義務或付款的
是指企業在向銀行融資過程中,由依法設立的擔保機構按合同約定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在債務人不按約定履行債務時,擔保機構承擔合同約定的還款責任,從而保證銀行債權實現的壹種資金支持方式。
因子分解
保理的全稱是保證代理,又稱托收和保證支付。是指賣方基於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將其當前或未來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由保理商為其提供融資、買方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壹系列服務的壹種綜合金融服務模式。
商業帳戶的收集
是指商業催收公司受客戶委托從事合法的催收賬款活動,主要通過威脅債務人的信用記錄和提起法律訴訟,並根據追回的金額提取壹定比例的傭金。
有效運用各種信用風險管理工具,對於防範和應對各種建築市場的信用風險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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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信用保險,保險公司可以幫助建築企業動態了解交易對手的信用狀況,評估交易對手的償債能力,及時提出信用風險管理建議,規避應收賬款壞賬風險;即使發生信用風險事故,建築企業也可以通過保險合同將事故損失轉移給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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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保證保險。保險公司作為擔保人,向施工企業保證業主會按照合同履行賠付義務。壹旦業主違約,保險公司將代替履行合同賠付義務。為了減少保險理賠,保險公司會對車主進行全過程、動態的信用風險管理,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其信用違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