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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稅目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單純征稅的進項稅不能抵扣。用於簡單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涉及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類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般征稅和簡單征稅有什麽區別?

1,稅率差。壹般稅率為6%、11%、17%等。單純征稅的稅率壹般為3%,部分行業也有5%的稅率;

2.適用範圍。壹般稅收適用於壹般納稅人提供的應稅服務;簡易計稅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提供的應稅服務;

3.扣不扣。壹般稅收通常可以從進項稅額中扣除;簡單計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4.是否發放特價票。壹般稅務通常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簡易計稅除有明文規定外,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可以選擇3%征收率的應稅行為。

1,高速公路收費

公路企業壹般納稅人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征收試點前已開工(相關施工許可證書上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為2065438+200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減按3%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2.建築服務

(1)承包人提供的建築勞務,銷售額為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2)甲方為項目提供的建築勞務,銷售額為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3)為舊建築工程提供的建築勞務,以銷售額為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舊建築工程是指建築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65438+2006年4月30日之前的房地產項目;建築施工許可證未註明合同開工日期或未取得建築施工許可證,但建築工程合同中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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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第二十七條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壹)用於簡單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所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類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納稅人的社交、娛樂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采購商品的非正常損耗,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更換服務或者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和產成品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加工修理勞務或運輸勞務。

(四)不動產的非正常損失,以及該不動產所消耗的商品采購、設計服務和建築勞務。

(5)非正常損失的在建房地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勞務和施工勞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修的房地產,均為在建房地產項目。

(六)購買的客運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燃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和智能建築設備及配套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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