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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壹: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開拓市場,***同發展,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力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的相關精神,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同遵守執行。

 第壹條、工程概況

 壹、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施工內容及範圍:

 四、工程質量:

 五、工期:

 六、合作方式:

 由乙方負責提供社會信息資源和資金,並配合甲方投標,中標的建築工程項目,在甲方同業主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雙方***同組建該工程項目部,由乙方負責組織資金、材料以及勞動力等,按甲方項目管理要求組織施工,經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二條、項目管理模式

 壹、 項目合同管理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壹管理,協調和指揮、接受甲方委派項目人員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指導、監督、協調、檢查。

 2、乙方應全面負責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條款協議,承擔全部責任及義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違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1][1].建築工程施工合作協議(修改範本)

 3、工程項目主要施工隊伍由乙方選擇推薦,要求使用有用工主體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勞務公司),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將工程分包,更不允許進行轉包和違法分包活動。

 二、 項目班子管理

 1、甲、乙雙方按業主要求***同組建滿足施工要求的項目班子。

 2、乙方進入項目部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從業資格的資格證書和上崗證,並將相關資料交甲方審核備案。

 第三條、項目管理費用及保證金

 1、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 向甲方交納管理費(不含稅金及有關部門規費),由甲方統收統支。對嚴格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項整合認證工作要求管理和創優奪杯的工程項目可返還 管理費做為獎勵。

 2、管理費支付時間:甲方負責對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審核確認,工程款到賬後甲方據此扣除管理費、稅金、派駐項目人員工資、規費、保修金和其它約定的費用。

 3、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招投標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壹切費用。

 4、按合同約定的墊資、保證金、履約保函、擔保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解決。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合同總價2%(特殊情況可根據工程規模請示後調整)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含0.7?建賬保證金,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進度保證金),可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繳納。

 第四條、項目管理人員構成及工資標準

 1、甲方委派 為甲方項目管理代表,其余項目管理人員為 。

 2、甲方派駐項目人員工資標準分別為:(含五類保險) ,乙方提供食宿,乙方每月按時將甲方派駐項目人員的工資上繳給甲方,由甲方負責發放。

 3、甲方派駐項目人員在工程實施期間如遇公司學習和培訓,乙方應該無條件支持,工資照常發放。

 7[1][1].建築工程施工合作協議(修改範本)

 4、乙方委派 為乙方項目管理代表,其余項目管理人員為 。

 第五條、財務管理

 壹、資金管理

 1、工程資金必須統壹劃撥到甲方指定帳戶或***管帳戶。項目每筆資金到帳後,由乙方擬定資金支付計劃,經甲方派駐項目主管人員簽字後,上報甲方審批,並由甲方財務人員監督支付。

 2、甲方收到工程資金在扣除管理費、稅金等相關費用後將工程資金按工程形象進度完成比例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拆借、串用。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向業主收取與工程有關的任何工程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3、資金支付計劃必須首先保證項目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若因拖欠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通報,由此造成的壹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而且甲方有權追究經濟賠償。若有上訪,壹次處罰壹至伍萬元。

 二、賬務管理

 1、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按工程承包合同價的萬分之七交納建賬保證金。

 2、項目開工後,乙方應按國家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甲方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規定的財務核算體系,負責核算工作,按時報送會計報表,工程竣工後,項目會計核算資料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返還建賬保證金。

 3、乙方須在工程竣工後6個月內與業主完成財務決算,否則,乙方應主動提出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請求,直至申請人民法院支持。在工程尾款支付前,乙方應向甲方作出債務清償完畢的法律承諾,並將工程相關財務資料(原件)送交甲方財務部門存檔後,方可根據具體情況支付。

 4.工程在辦理完結算後,甲、乙雙方應履行財務決算手續,以保障雙方的經濟利益。

 三、稅收管理

 7[1][1].建築工程施工合作協議(修改範本)

 1、依法納稅是每壹個公民的義務。乙方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依法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以及其他應繳納的稅金(所得稅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 工程資金到帳後,甲方按比例扣繳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稅金,如由業主代扣代繳的,需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委托代扣代繳相關手續,並提供有效的完稅憑證。

 2、工會經費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辦(2006)187號《關於經費和工會籌備金由地稅部門統壹代征的實施意見》工會籌備金0.3%等有關規定交甲方,由甲方統壹繳納。

 3、合同印花稅按0.03%的合同印花稅在第壹筆進度款中壹次性扣收。

 第六條、質量、安全、標化、進度及工程技術管理

 壹、 工程質量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有關技術規範和業主的要求後,甲方將質量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須嚴格按甲方要求,精心組織、精心施工,自覺接受委派人員的質量監督、質量檢查。積極開展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項整合認證工作,認真配合公司三項整合認證工作的安排和檢查,創優奪杯。

 3、工程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應及時整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壹切費用和責任。甲方視其質量事故情況,並作出相應處罰。

 二、 工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要求(無重大傷亡事故,輕傷頻率低於1.5?)後,甲方將職業健康安全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在施工現場須設置專職安檢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發生。甲方或甲方派駐人員檢查發現施工中存在不安全行為和隱患,有權糾正、罰款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3、凡是在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管理暫行辦法實施過程中,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或安全評價、安全檢查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被政府有關部門處

 7[1][1].建築工程施工合作協議(修改範本)

 罰、通報批評或對企業安全許可證扣分的,甲方視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4、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自行承擔指標責任和由此帶來的賠償責任及壹切經濟損失。

 5、按規定應辦理保險的,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據原件交甲方。

 三、 環境、標化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甲方要求的標化工地標準,則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統壹制作施工現場的標識、圖牌、徽記。

 3、乙方負責該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所必須的施工場地硬化、工地內防塵整治等工作,若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為,造成壹切損失和後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擔指標責任及由此帶來的賠償責任等壹切經濟損失。

 四、 進度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則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應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乙方未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而被罰,其所有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經業主同意的工期順延,甲方對乙方也相應順延。

 五、工程資料管理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過程中資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據公司川四建發

 [2007]21號要求實行押金制度,本工程竣工資料押金數額為 ( 2-5 ) 萬元整,押金在撥付工程款中預扣。工程竣工後,將全部完整檔案資料移交壹份到甲方檔案室後,方可將押金返還給乙方,如不能按規定上交竣工資料,沒收其押金。

 六、生產要素管理

 乙方的材料采購、勞務用工以及周轉材料、機具設備租賃等,不得以甲方公司名義或項目部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若確需簽訂,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並按合同優先支付,

 7[1][1].建築工程施工合作協議(修改範本)

 不得拖欠。凡乙方涉及合作項目簽訂的所有合同,須交甲方備案。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履行或不按約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承包合同及單方處置本工程,不予返還履約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和經濟信譽賠償。

 2、乙方若因工程質量、安全、農民工工資、環境保護等原因,受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和通報給予嚴重處罰,且承擔行政處罰,若因曝光造成甲方停止招投標壹次則按結算總價的1%進行處罰。 同時,若乙方無故拒付農民工工資,甲方有權按乙方結帳的余額直接代扣代付。

 3、工程在施工期間受施工管轄城區各季度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化檢查,其檢查評定結論必須在合格以上,若不合格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4、如工程在竣工驗收備案書上的安全評價不合格,按結算總價的1%進行處罰。

 5、乙方因勞動合同簽訂、員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繳納等原因引起的勞動糾紛,以及經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糾紛等,造成的壹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承包協議的有效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由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待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完畢,業主支付完工程款,甲乙雙方結清經濟、技術等事宜後自動失效。

 第十壹條、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7[1][1].建築工程施工合作協議(修改範本)

 甲方: 乙方:

 法定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傳真: 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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