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明確增值稅轉型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1,2065438號):
納稅人對電梯安裝運行後提供的維修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稅率為6%)。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及輔助服務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140號):
納稅人將建築設備出租給他人使用,並配備操作人員的,按“建築勞務”繳納增值稅(9%稅率)。
註:只有租賃設備屬於有形動產租賃,稅率為13%。
三。根據《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的規定:
1.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加固和維護屬於修理服務(稅率為9%)。
2.土地平整、爆破、礦山穿孔、剝離和清理地表附著物(包括巖石、土壤和沙子)為其他建築服務(稅率為9%)。
3.工程勘察勘探服務和測繪服務屬於現代服務業——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稅率為6%)。
4.工程設計服務屬於現代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稅率為6%)。
5.工程造價鑒證、工程監理、建築圖紙審核屬於現代服務——鑒證咨詢服務(稅率為6%)。
6.勞務派遣服務和勞務外包服務屬於現代服務——商務輔助服務(稅率為6%)。
7.建築垃圾清運服務屬於現代服務-其他現代服務(稅率為6%),生活垃圾清運服務屬於生活服務-其他生活服務(稅率為6%)。(河南稅務12366回復)
4.根據福建省稅務局《2021 4月12366咨詢熱點難點問題集》,
1.提供公路養護服務時,按照建築服務-修理服務(稅率為9%)繳納增值稅。
2.修理電纜服務。修理的電線屬於建築物或者構築物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按照修理服務繳納增值稅(稅率為9%);附屬設備、配套設施不屬於建築物、構築物的,按照修理修配勞務繳納增值稅(稅率為13%)。
附:福建省稅務局“2021 4月12366咨詢熱點難點問題”問答
14.提供公路養護服務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及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規定:“1 .銷售服務。
4)建築服務。
建築勞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和裝飾,線路、管道、設備和設施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維修服務。
修繕服務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繕、加固、維護和改善,以恢復其原有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壽命的工程作業。"
因此,提供公路養護服務,應按修理服務繳納增值稅。
15.提供電線修理服務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案:1。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以建築物或構築物為載體的輔助設備和配套設施,不論是否單獨核算,均視為建築物或構築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不得從銷項稅中抵扣。輔助設備及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燃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力、智能建築設備及配套設施。”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1。銷售服務。
4)建築服務
維修服務。
修繕服務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繕、加固、維護和改善,以恢復其原有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壽命的工程作業。"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二條規定:“條例第壹條所稱修理更換,是指接受委托,修理殘損貨物,使其恢復原有狀態和功能的業務。”
因此,修復後的電線屬於建築物或構築物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按照修復服務繳納增值稅;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不屬於建築物、構築物的,按照修理更換服務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