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labour service),以活勞動形式為他人提供某種特殊使用價值的勞動。這種勞動不是以實物形式,而是以活勞動形式提供某種服務。這種服務可以是滿足人們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滿足人們物質生產的需要。勞務有狹義勞務和廣義勞務之分。狹義勞務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這些服務的人分開存在的結果,如教師、律師、醫生、理發師等人員提供的服務。廣義勞務除了包括狹義勞務之外,還包括這樣壹類勞務,即它所提供的使用價值附著於物質產品之中,體現為商品,如廚師、修理師、裁縫等人員提供的服務。
勞務概念和第三產業概念之間存在著相通之處。第三產業的主要特征,就在於向社會提供勞務。壹個國家的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以提供勞務為主要特征的第三產業的發展水平之間,存在著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關系。隨著社會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第三產業特別是其中的第三個層次(即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顯得越來越重要。
就業問題已經成為困擾國家和各地政府的重要課題。我國城鎮每年至少有5千萬人處於失業狀態,農村每年有1.5億富余勞動力需要轉移到城鎮就業,也就是說,我國每年最少有2億人需要工作。壹方面是巨大的勞動力群體,另壹方面則是不少地區尤其是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每年幾百萬的用工缺口,供求矛盾表現尤為畸形,因此造成大範圍的跨省勞務輸出和輸入,形成了巨大的勞務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