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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於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
第四條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
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壹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壹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七條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第三章繼續教育
第八條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壹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第九條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繼續教育,符合本辦法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第十條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第四章大病醫療
第十壹條在壹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第十二條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壹方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按本辦法第十壹條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第十三條納稅人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等資料備查。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
第五章住房貸款利息
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壹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第十五條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壹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壹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十六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第六章住房租金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除第壹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全部行政區域範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壹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條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壹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第七章贍養老人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壹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壹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條納稅人向收款單位索取發票、財政票據、支出憑證,收款單位不能拒絕提供。
第二十五條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稅務機關,納稅人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前款所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贍養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的信息。
本辦法規定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的相關資料應當留存五年。
第二十六條有關部門和單位有責任和義務向稅務部門提供或者協助核實以下與專項附加扣除有關的信息:
公安部門有關戶籍人口基本信息、戶成員關系信息、出入境證件信息、相關出國人員信息、戶籍人口死亡標識等信息;
衛生健康部門有關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獨生子女信息;
民政部門、外交部門、法院有關婚姻狀況信息;
教育部門有關學生學籍信息、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境外教育機構資質信息;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有關技工院校學生學籍信息、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信息、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信息;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有關房屋租賃信息、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支出信息;
自然資源部門有關不動產登記信息;
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有關住房商業貸款還款支出信息;
醫療保障部門有關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個人負擔的醫藥費用信息;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稅信息。
上述數據信息的格式、標準、***享方式,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商有關部門確定。
有關部門和單位擁有專項附加扣除涉稅信息,但未按規定要求向稅務部門提供的,擁有涉稅信息的部門或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扣繳義務人發現納稅人提供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可以要求納稅人修改。納稅人拒絕修改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報告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稅務機關核查專項附加扣除情況時,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所稱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額壹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第三十壹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操作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昆山國稅網上代開發票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1、辦理流程,在地稅局委托國稅局代征稅費的辦稅服務廳,納稅人按照以下次序辦理,在國稅局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見附件,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在同壹窗口申報繳納增值稅等有關稅費。
3、在同壹窗口領取發票,在國稅地稅合作***建的辦稅服務廳,納稅人按照以下次序辦理,在辦稅服務廳國稅指定窗口,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4、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在同壹窗口繳納增值稅,到地稅指定窗口申報繳納有關稅費,到國稅指定窗口憑相關繳納稅費證明領取發票。
參考資料
搜狗百科.qq瀏覽器[引用時間2018-1-14]
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申報操作流程
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申報操作流程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是江蘇省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由國家稅務總局實行垂直管理。主要負責中央稅和中央地方***享稅的征收管理,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金融保險營業稅中央收入部分、中央企業及2002年以後新辦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同時,還負責出口貨物退稅的管理。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申報操作流程,歡迎閱讀。
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申報操作流程
1、登陸電子稅務局
網址:或在百度裏搜索“江蘇國稅電子稅局”註:瀏覽器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谷歌瀏覽器,或是火狐瀏覽器,點擊右上角“登陸”;用戶名:稅號;密碼:用戶名的'後六位
2、添加應用
如果系統中沒有申報表,可通過應用中心添報表
應用中心----添加應用,然後進入我的應用中心打開報表
3、申報
進入申報主界面主界面,點擊數據初始化按鈕,顯示“初始化數據成功”提示
4、填寫表
“初始化數據成功”後,打開申報表,根據自己的需要填寫完成表格後,點擊“全部保存”。不建議每步點“暫存本表”
5、申報
點擊申報按鈕後,系統顯示“受理中”,點擊刷新,直到系統顯示“申報成功”:表示申報成功。
6、扣款
申報成功後,納稅人可以點擊”待繳稅款“進行手動扣款。也可以等待系統後續自動扣款。點擊“代繳稅款”後出現如下界面。先勾選“□”再點擊繳款。
7、報表打印
點擊“信息查詢”再點開“申報查詢”出現如下界面。點擊“查看”直接打印報表,需要點擊“預覽”註:圖片版本為PDF,需要下載PDF的閱讀器。
拓展內容:
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申報操作說明
根據江蘇省省國稅局電子稅務局工作推廣計劃:2017年內,我市單位納稅人可全部通過“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辦理納稅申報業務,已開通網上辦稅服務廳的將在年內批量轉入電子稅務局系統。2016年5月1日起,新辦單位納稅人、營改增原地稅獨管戶都將使用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系統進行網上申報,感謝您對國稅工作的支持!
納稅人在網頁上輸入網址即可進入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
進入新電子稅務局後,點擊右上角登陸或左上角用戶登錄即可進行登錄,用戶名為納稅人稅務登記號,初始密碼為法人身份證後6位。在窗口開通的初始密碼為123456。請您及時修改密碼。
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月度申報:
納稅人登錄新電子稅務局之後點擊左上方菜單欄我的應用,進入應用後選擇並點擊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月度申報應用。
進入應用後可以看到納稅人的所屬期,申報狀態,截止日期等信息,點擊進入申報進入報表頁面,進入報表前需點擊數據初始化,初始化成功後點擊修改進入報表。
壹般納稅人正常情況下需填寫主表,附表壹以及附表二,點擊報表上方數據準備區導入所屬期認證的進項發票。
填寫完畢後點擊報表上方的全部保存保存成功後,點擊返回,即可點擊申報進行申報,申報後點擊刷新可以更新申報狀態。
申報完畢後,納稅人如需繳納稅款,可以根據系統提示進入待繳稅款頁面或者從左邊菜單欄申報繳納——待繳稅款進入繳款頁面,選中繳款條,點擊繳款即可。
繳款成功後3-5天可以在申報繳納——完稅憑證,查詢並打印完稅憑證。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季度申報可參照壹般納稅人申報程序。
3、信息查詢
點擊信息查詢——申報查詢,可以查詢並打印申報表。
4、通用功能使用
擎天報文導入:納稅人企業如需導入擎天報文,可以在通用功能——擎天出口報表導入選中需要上傳的本地文件,點擊導入即可。
農產品發票采集:點擊通用功能——農產品發票采集,點擊添加,輸入農產品發票信息,點擊保存即可。
海關完稅憑證上傳:點擊通用功能——海關完稅憑證上傳,選中需要上傳的本地文件,點擊上傳即可。
海關稽核明細查詢:海關完稅憑證上傳後如需查詢明細,可以點擊通用功能——海關稽核明細查詢,選擇報送月份,點擊查詢即可。
海關稽核通知書下載:海關稽核通過後,如需下載海關稽核通知書,可以點擊通用功能——海關稽核通知書下載,選擇稽核月份,點擊海關稽核通知書下載即可。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網上代開發票申請流程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1、辦理流程,在地稅局委托國稅局代征稅費的辦稅服務廳,納稅人按照以下次序辦理,在國稅局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見附件,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在同壹窗口申報繳納增值稅等有關稅費。
3、在同壹窗口領取發票,在國稅地稅合作***建的辦稅服務廳,納稅人按照以下次序辦理,在辦稅服務廳國稅指定窗口,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4、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在同壹窗口繳納增值稅,到地稅指定窗口申報繳納有關稅費,到國稅指定窗口憑相關繳納稅費證明領取發票。
參考資料
搜狗百科.qq瀏覽器[引用時間2018-1-14]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
第壹步:在百度搜索中搜索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找到搜索結果的第壹項,如圖1所示,點擊進去進入官方網站。
第二步:進入官網後鼠標拉動頁面到網站的下方如圖所示的位置,然後找到自己所要辦理的業務選擇對應的選項進點擊進去行操作即可。
第三步:這裏以增值稅發票查驗為例,點擊該選項,進入大如圖頁面,輸入各種必填項信息,就可以進行業務操作了。
擴展資料:
1、為了降低征納成本,理順職責關系,提高征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按照“瘦身”與“健身”相結合原則,完善結構布局和力量配置,構建優化高效統壹的稅收征管體系,2018年國務院印發了《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
2、同年6月15日上午,全國各省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並且統壹掛牌。7月20日,全國省市縣鄉四級新稅務機構全部完成掛牌。
3、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抓住機遇,對全省的稅務工作進行了重大調整,做到壹廳通辦、壹網通辦、壹鍵咨詢、壹套資料辦,逐步從體制機制上根本解決納稅人兩頭跑、兩頭報、兩頭查等問題。
參考資料:
江蘇電子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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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之壹章總則
之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於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
第四條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
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之壹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壹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七條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第三章繼續教育
第八條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壹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第九條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繼續教育,符合本辦法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第十條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第四章大病醫療
第十壹條在壹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第十二條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壹方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按本辦法第十壹條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第十三條納稅人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等資料備查。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