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辦班補課,記過失去職稱資格。
眾所周知,學校裏老師是不允許課後跑課的。據江西省教育廳通報,江西農業大學北校區壹教師利用暑假開設作文、書法輔導班,有違師德師風。
這還不算,這位老師還利用職務之便,收了本不該被評為“三好學生”的學生,有失公允。這是老師最不該犯的錯誤。通過這兩件事,老師也記了大錯,兩年內不準他參加職稱評選。
在我看來,這位老師是在明知故犯頂風作案,明明知道自己不能上課,卻不顧規定,確實給學生做了壹個不好的示範。
2.老師換銷售,推銷輔導資料。
其實在生活中,我覺得這種情況很常見。老師要求學生定期購買輔導資料,有的甚至明確註明去哪裏。也許他會從中獲得壹定的傭金。老師分秒不變的推銷,讓學生失去了通過自己的權威自由選擇的權利,這也是違反法律的。
而且違規教師還被取消了“評優評先”和“年終績效考核獎”,實在是得不償失。
3.偽造信息,進行虛假演示。
景德鎮市浮梁縣兩名教師因申報職稱不實被處分。
兩位老師在申報材料時,提供了虛假的榮譽證書,因此受到警告,取消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壹年。榮譽證書是認可教師工作的方式之壹,現在卻成為壹些教師晉升資格的虛假“門檻”,這是相當錯誤的。
在我看來,這和學生在考場作弊沒什麽區別。也是沒有自己努力的結果。有什麽意義?
4.課後兼職,涉及4位老師。
其實這種情況和課外班輔導是壹樣的。這四位老師都受到了記大過、降級等不同程度的處分,他們來之不易的職稱沒有機會了。
此外,數名教師因違反補課規則而受到處罰。
說說我的看法。
在我看來,教師這個職業更像壹面鏡子。老師在用自己的行為影響著學生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如果連學生尊敬的老師都違規,學生和家長該怎麽看?
所以我個人覺得在選擇老師的時候,不僅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還要兼顧專業、人品、品德,這樣才能選出更好的老師團隊,更好的幫助學生。
縱觀以上違反師德的行為,大多是因為課外輔導和兼職。其實簡單來說就是增加收入。雖然可以理解,但這種做法畢竟違反了相關規定。如果老師把大部分知識放在課堂之外,那麽課堂對學生的意義何在?
寫到最後
作為老師,我覺得良好的意識也很重要,因為這個職業比較特殊,就像醫生需要治病救人壹樣,而老師更像是領導者,帶領孩子樹立良好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如果連老師都不能遵守相關規定,孩子們怎麽信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