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下調稅率對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打造我省“四最”營商環境具有積極作用。
壹是統壹江西省契稅稅率為3%。與現行稅率相比,平移了承受住房和房地產開發企業新建非住房契稅稅率,將承受土地及其他非住房的契稅稅率由4%下調至3%。在保持稅制總體穩定的前提下,適當降低了稅負水平。
二是明確了兩種情形減征或免征的具體辦法。對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超出部分征收契稅;選擇產權調換且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征收契稅。對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在滅失住房所在的設區市範圍內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在基本沿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更加體現了稅收公平原則,有利於規範稅收征管。據悉,《方案》的確定,不僅是江西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的重要舉措,下調稅率和減免政策對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打造江西省“四最”營商環境具有積極作用。
教育科研總結報告1
今年,我校教研工作在各級領導的指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推進課程改革為重點,以教研工作計劃和學校工作思路為指導,認真落實學校教研工作計劃。圍繞提高教師素質和教學質量,務實與時俱進,不斷提高“研究、指導、管理、服務”的潛力和水平,改革教研模式,促進校本教研發展,提高新課程教學實施水平,提高素質教育質量。主要工作總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