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契稅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未婚個人和已婚夫婦);
2.戶口本(需要完整的公安頁、戶口本首頁、個人頁);
3.購買合同;
4.結婚證(已婚者提供結婚證,部分城市未婚者需要單身證明);
5.房產證(部分城市提供:首套房證明(無房證明)、二套房證明)。
需要明確的是,國家稅務總局表示,納稅人在申請家庭唯壹普通住房契稅優惠時,不需要提供原民政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但稅務機關在受理納稅人家庭唯壹普通住房契稅優惠申請時,應做好納稅人家庭成員身份認定工作。
因此,如果納稅人是成年人,可以結合戶口簿、結婚(離婚)證明等信息來判斷其婚姻狀況。無法作出判斷的,可以要求他們提供承諾書,對其申報的婚姻狀況的真實性作出承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壹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房屋所有權並承擔契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本法所稱土地和房屋所有權轉移,是指下列行為:
(壹)土地使用權轉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房屋的買賣、贈與和交換。
前款第二項所稱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讓。
以作價出資(入股)、抵債、轉讓、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文章
契稅稅率為3%至5%。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確定不同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