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所提供的信息,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為每月5000元。這意味著,如果月工資收入不超過5000元,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壹旦月工資超過5000元,超出部分將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稅。例如,月工資在5000至8000元之間的部分,將按照3%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的計算方式是,將工資總額減去5000元的免征額,再乘以相應的稅率,得出應納稅額。因此,只有當月工資超過5000元時,個人才需要根據超出部分的金額繳納相應的個稅。
工資稅收征管的基本原則:
1、法定原則:稅收征管必須依據法律規定進行,確保稅收政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2、公平原則:稅收征管應保證納稅人在相同條件下享有同等的稅收待遇,避免稅收歧視;
3、便民原則:稅務機關應簡化辦稅流程,提高辦稅效率,減輕納稅人負擔;
4、保密原則:稅務機關必須對納稅人的財務狀況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5、教育原則:稅務機關應通過宣傳教育,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和自覺納稅意識。
綜上所述,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為每月5000元,只有當月工資超過5000元時,個人才需要根據超出部分的金額繳納相應的個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