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企業發生的罰款支出、捐贈支出,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營業外支出"銀行存款"等科目,物資在運輸途中發生的非常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營業外支出的稅法規定:
各種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稅前扣除;企業應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營業外支出的發生及結轉情況。該科目可按營業外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確認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理"、"無形資產"、"原材料"等科目;確認盤虧、非常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庫存現金"等科目。
營業外支出的稅法規定
各種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稅前扣除;企業應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營業外支出的發生及結轉情況。
該科目可按營業外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確認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理"、"無形資產"、"原材料"等科目;確認盤虧、非常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庫存現金"等科目。
滯納金是指行政機關對不按期限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相對人,課以新的金錢給付義務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屬於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壹種具體形式。
滯納金特征
(1)適用於負有金錢給付義務。
(2)義務人超過規定期限不履行義務。
(3)可以反復為之,具體表現為按日加收。
如按照稅法有關規定,稅務機關對不按規定期限交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拖欠稅款,依法按日加征壹定比例的罰金。主要適用於稅收領域,但不限於此。其他管理領域凡存在金錢給付義務的,當相對人不履行義務時,都有采用滯納金的可能,如環保的排汙費等。
滯納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義務人不履行義務使國家利益受損害,同時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於相對人使其權益受損,並能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因而可作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