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稅務機關對行為人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且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虛開發票罪的認定條件是什麽?
虛開發票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以外的發票,情節嚴重的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情形:
壹是為他人虛開。行為人在沒有銷售商品或者沒有提供服務的情況下,為他人開具發票;或者是行為人雖然銷售了商品或者提供了服務的情況下,但為他人開具交易內容或交易數量、金額不實的發票。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都是使用合法持有的發票為他人虛開,這是虛開發票的主要形式。
二是為自己虛開。行為人在沒有商品交易或是提供或接受服務的情況下,為自己開具發票。由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可以用來騙取出口退稅或者抵扣進項稅款,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情況也較為常見。而普通發票並沒有這種可以用於牟利的騙敢出口退稅和抵扣稅款的功能,因此在虛開發票罪中,為自己虛開發票的情況並不多見。但即使出於其他目的為自己虛開發票難以達到抵扣稅款以牟利的目的,也違反了發票管理制度中關於如實開具發票的規定,情節嚴重的,亦構成虛開發票罪。
三是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主要包括兩種情況:壹是行為人為了實現自己侵占或貪汙資金、套取財政資金等不法目的,通過支付“手續費”等形式要求他人為自己虛開發票。二是行為人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讓他人為自己虛開發票給商品購買者或接受服務者。這種做法,往往是行為人沒有開具發票的資格,或者是利用不同行業的稅率差異來偷逃稅款。比如娛樂業的營業稅稅率為20%,讓他人為自己虛開營業稅稅率只有5%的餐飲業發票提供給消費者,可從中偷逃大量稅款。
只要是行為人實施了虛開發票的行為的,都會被予以處罰,只不過如果想對犯罪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的,那麽就需要實施虛開發票行為的行為人的犯罪行為達到法定的立案標準,否則就是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只能予以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接受虛開普通發票要處罰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代開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壹)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制、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