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贈收入要交企業所得稅,企業接受捐贈收入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接受捐贈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接受捐贈收入,應當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如果是個人接受捐贈,由於取得的捐贈收入不屬於個人所得稅的征稅範圍內,所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接受捐贈物品的賬務處理: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1)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同類或類似存貨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企業的納稅標準如下:
1、主稅,服務業公司按收入比例繳納增值稅,其中小規模納稅人為3%,壹般納稅人為6%;
2、商業或加工業公司按收入比例繳納增值稅,其中小規模納稅人3%,壹般納稅人16%。
企業納稅需要的材料如下:
1、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2、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
3、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
4、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
5、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6、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7、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等。
綜上所述,接受捐贈收入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接受捐贈收入屬於企業通過接受贈與的方式取得的收入,應當計入收入總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