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單位和自然人(居民、非居民)在個人所得稅征收和管理過程中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不僅包括居民納稅人,還包括非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完全納稅義務,必須為來自中國和海外的所有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只為來自中國的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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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規定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5000元。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如下:
1.工資範圍在1-5k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範圍在5k-8k元之間的,的,包括8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範圍在8k-17k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範圍在17k-30k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範圍在30k-40k萬元之間的,包括4萬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範圍在40k-60k元之間的,包括6萬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依據決定草案,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擬確定為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
2005年08月23日,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免征額1600元於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9日,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了第四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