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評論員馬振濤
《關於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在部署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主要任務時,明確提出“落實帶薪休假制度”。2022年是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的第三年,旅遊、餐飲等消費服務業受到嚴重影響。筆者認為,在此背景下,國家文件再次強調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希望有助於旅遊市場盡快復蘇,拉動國內消費。
相關研究表明,帶薪休假對國內旅遊消費及其子類別消費具有顯著的拉動作用。帶薪休假人數每增加10%,個人旅遊消費預計增加1.69%。
帶薪休假是勞動者享有的壹項基本權利。2008年,我國《職工帶薪休假條例》正式提出了帶薪休假制度,但至今未得到全面落實。在執行制度的過程中,既有做不到的,也有不敢做的,而且不同地區、行業、單位之間執行制度的情況很不平衡,差別很大。為什麽會這樣?如何打破阻礙勞動者帶薪休假的“壁壘”,讓員工有條件帶薪休假,敢於帶薪休假?這不僅是用人單位和員工的“選擇題”,也是全社會的“必修題”。對此,筆者結合國內外帶薪休假的實踐和研究,談壹些看法和建議:
首先,要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在發展中解決問題。當前,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已經實現,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不可否認,中國很多產業在全球價值鏈分工中並不高,全要素生產率相對較低;在勞動力市場上,學歷和資歷壹般、技術能力有限的普通勞動者占大多數,甚至有些崗位缺乏正式的勞動合同,員工帶薪休假制度難以得到保障。
實踐表明,低成本、粗放、原始的用工方式和管理方式難以支撐帶薪休假等制度的有效實施。世界上帶薪休假制度實施得比較好的國家,都屬於人口少、人均產出高的發達國家。要保證帶薪休假的落實,要整體考慮宏觀經濟環境和勞動力市場的整體情況,循序漸進,不能操之過急,更不用說“壹刀切”
對於中國這樣壹個人口眾多、就業壓力大、人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低的國家來說,只有“堅持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壹要務,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深化改革開放”,不斷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不斷增強內生發展動力,不斷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斷縮小地區之間、城鄉之間、不同行業和企業之間的收入差距。通過充分就業和高質量發展,經濟總量的“盤子”可以為徹底解決包括帶薪休假在內的制度落地問題創造寬松的條件。
其次,要建立正向激勵機制,支持員工帶薪休假。現實中,以高度市場化企業為代表的很多單位,大部分工作都是“壹個蘿蔔壹個坑”。大規模、相對頻繁的帶薪休假,對其有序運行影響很大,負擔很重,容易形成不鼓勵員工帶薪休假的“負激勵”。要扭轉這種困境,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老板”的仁慈上,把成本“轉嫁”給企業。
筆者建議,需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國稅部門等不同政府部門的力量合作,出臺帶薪休假政策的“壹攬子”創新政策和機制,比如給予企業必要的補貼、減稅等優惠措施支持員工帶薪休假,或者強制用人單位向不休假的員工支付現金補貼,引導企業鼓勵員工變相休假,形成帶薪休假的正向激勵機制。對於勞動者來說,也可以通過有條件發放“錯峰”券、旅遊補貼等方式,鼓勵更多員工積極響應,行使帶薪休假的權利。
最後,進壹步完善立法,加強宣傳和監管。建議國家層面及時修訂《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將壹些模糊的規定具體化;不斷完善《勞動合同法》中帶薪休假制度的法律規定,明確帶薪休假權利保護的具體內容,加強對帶薪休假權利受到侵害的救濟,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使帶薪休假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多種措施並舉,加大帶薪休假的宣傳力度,讓勞動者認識到帶薪休假是自己的基本權利之壹,讓這壹制度成為社會意識;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人民團體和單位工會在帶薪休假中的內外監督作用,督促更多單位落實帶薪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