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有獎發票活動分為三種形式-
1.舉報發票違法行為的獎勵:
消費者提供違法納稅企業材料,讓胡路區財稅部門將按照相關政策對舉報人給予壹定獎勵。(小於65438+萬元,大於100元)
2、有獎發票抽獎:
每兩個月開獎壹次,每期六個獎,總獎金40萬元,大獎65438+萬元。
3.門票累積獎勵:
每次在活動範圍內索要發票,獲得壹分十分即可在社區獲得相應的禮品。
讓胡路區有獎發票活動實施後,消費者可登錄讓胡路區政府網站進入發票有獎錄入系統,輸入發票號碼並參與抽獎,中獎信息將在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布。
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讓胡路區有獎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喇嘛甸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單位,省、市政府直屬各部門:
現將《讓胡路區有獎發票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 165438+10月11
大慶市讓胡路區有獎發票管理辦法(試行)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強化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2010第587號), 《稅收違法行為舉報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4號20110)和《納稅人舉報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 <納稅人舉報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的規定》(黑帝水蓮〔2008〕1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大慶市讓胡路區有獎發票的參與、兌換及相關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有獎發票是指本年度在讓胡路區行政區域內個人消費取得的,由該區國稅、地稅部門發售的機打發票和定額發票。
第四條讓胡路區有獎發票管理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有獎發票的範圍和形式
第五條參與有獎發票的行業包括批發零售、餐飲、住宿、修理修配、洗浴、娛樂、美容美發、健美健身、租賃。
第六條發票中獎活動分為三種形式:
(壹)舉報發票違法行為獎勵。
(二)發票抽獎。
(3)累積門票有獎品。
第七條稅務機關對在我區消費的單位和個人向稅務機關實名舉報稅收違法行為並經查證屬實的,予以獎勵。
第八條采用電腦搖號方式,每60天對消費者輸入的有獎發票進行隨機搖號,並向有獎發票的中獎者支付相應的獎金。
參與有獎發票抽獎的機打發票“付款人姓名”欄填寫消費者真實姓名,以身份證為準。
第九條。贏票是指消費者在活動範圍內每索要壹次發票,就可以累計1積分。如果積分超過65,438+00分,他可以在該區的社區工作站兌換相應的獎品。
第三章是有獎發票抽獎活動的具體實施
第十條參加有獎發票抽獎的消費者可通過手機在線錄入、手機發送短信、電話語音提示、電腦在線錄入四種方式錄入有獎發票信息,錄入的發票信息將自動進入“讓胡路區有獎發票抽獎系統”參與抽獎。
單張發票進入獎池後,將不再參與以後的抽獎活動。發票中獎後,將不再參加有獎活動。
抽獎系統由讓胡路區有獎發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發和維護。
第十壹條讓胡路區有獎發票工作領導小組將上月11至當月10之間錄入的發票數據匯總,形成當期彩票獎池。當月6月16日,由搖號系統公開中獎發票,公證部門進行現場公證。
中獎發票信息在抽獎現場當場公布,中獎公告連續五天在網站和公共媒體上公布。
第四章有獎發票獎勵活動的具體獎勵措施
第十二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舉報收繳入庫金額,給予舉報人654.38+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獎勵。具體獎勵標準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省地稅局、財政廳現行相關文件執行,由讓胡路區稅務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獎發票抽獎活動2個月抽獎1,* * *每年抽獎6次。每期共設6個獎項,共計1159個獎項,總獎金40萬元。其中特等獎1,壹次性獎勵人民幣65438+萬元;壹等獎兩名,各壹次性獎勵人民幣20000元;二等獎6名,每人壹次性獎勵人民幣5000元;三等獎50名,每名壹次性獎勵人民幣1000元;四等獎100,壹次性獎勵人民幣500元;五等獎300名,每名壹次性獎勵人民幣200元;六等獎700名,每人壹次性獎勵人民幣100元。
第十四條消費者在活動範圍內每次索要發票,可累計1積分。如果分數超過65,438+00分,他可以在各個社區工作站兌換相應的獎品。分數越高,他可以選擇的獎品就越多。獎品主要是紙煙、洗衣液、洗漱用品、電飯煲等日常用品。具體獎品以讓胡路區累積門票有獎活動最新公告為準。
積分活動獎品暫定如下:
累計積分超過10分,可兌換三個紙杯;
如果累計積分超過50分,可以換壹管牙膏;
如果累計積分超過100積分,可以兌換兩塊洗衣皂;
累計積分200分以上,可抽壹張兌換紙(三包);
如果累計積分超過400分,可以換壹桶洗衣液;
累計積分超過800分可以換壹桶豆油;
累計積分滿1000積分,可獲贈壹套三件套可換浴巾;
累計積分滿2000分,可兌換壹個養生鍋;
如果累計積分超過5000分,可以換壹個電飯煲。
原則上,集票有獎活動將收回消費者提供的所有發票進行兌換。如果消費者有維權問題,需要發票原件,各社區工作站要登記造冊,留存復印件並加蓋專用章返還給消費者。
第十五條若有獎發票在兌獎過程中出現獎項空缺,且當期未產生符合條件的獎項,則該空缺獎項及相應獎金自動轉入下壹期獎池,以此類推,最多不超過三期。
第十六條區有獎發票工作領導小組應當根據有獎發票工作發展的需要,適時調整有獎發票的獲獎範圍和獎項設置。
第五章救贖
第十七條發票違法行為舉報人應當按照規定到相應的稅務機關,按規定申請相關獎勵。
第十八條發票彩票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日內到指定地點辦理兌獎手續。兌獎期滿未辦理兌獎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兌獎資格,放棄的獎品和獎金自動轉入下壹期獎池。
第十九條中獎發票的彩票獎金由中獎者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領取。辦理領獎手續時,應提供以下文件:
(1)中獎發票原件;
(二)獲獎者和獲獎者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中獎者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原件;
(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載明委托事項並由中標人本人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及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復印件為A4紙,壹式兩份,由中獎者或委托代理人當場逐頁簽署“與原件相符”字樣並簽字打印後,由相應稅務機關留存。
第二十條發放獎金前,稅務部門人員應對獲獎者提供的發票的真實性、填寫是否規範、業務和憑證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確認後,發票原件將不會作為原始憑證退還給獲獎者。如果消費者有維權問題,需要發票原件,由兩個稅務部門登記,留存復印件並加蓋專用章返還給消費者。
第二十壹條有獎發票彩票獎金以銀行轉賬形式發放。
第二十二條稅務機關在開具有獎發票時,應當按照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區有獎發票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對獲獎者信息保密,未經獲獎者同意,不得向社會披露或發布。
第二十四條中獎地點為社區工作站發票窗口。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獎勵:
(壹)空白發票、假發票和已被盜開、作廢、作廢、逆轉的發票;
(二)票面破損嚴重、票面內容無法辨認或者被塗改的發票;
(三)未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者加蓋的印章與發票領用人不符的發票;
(四)已超過兌現期限的發票;
(五)不按規定項目填寫或填寫不規範發票的;
(六)發票上填寫的付款人姓名與兌取人有效身份證件姓名不壹致的(不含普通定額發票);
(七)區稅務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認為不予開具發票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應稅服務後,應當按照規定向消費者開具發票。經營者因故未能提供發票的,消費者有權舉報其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第二十七條消費者取得發票時,應當認真核對。取得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1-5項所列發票的,應當要求經營者重新開具有效發票或者向區稅務機關申報。
第二十八條區稅務機關應對涉嫌偷稅、漏稅、騙稅、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十九條區有獎發票兌獎工作人員在審核中,如發現消費者通過偽造、變造的有獎發票等欺詐手段騙取發票獎金的行為,應當及時通知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十條因不可抗力等非人為原因造成發票抽獎或換領工作延誤或未能如期進行的,將不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因其他原因導致發票抽獎或有獎工作未能如期進行的,發票中獎領導小組、紀檢監察部門有權追究相關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第三十壹條與有獎發票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操作,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應當移交紀檢監察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日”是自然日,“日”包括本數。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規定的期間的最後壹日是法定節假日的,該期間的最後壹日為節假日屆滿的次日;期限內連續3天以上有法定節假日的,按節假日天數順延。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所稱身份證明,是指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能夠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2015 12 1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