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假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非法所得;虛假發行金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假發行金額超過654.38+0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印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的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假發行金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假發行金額超過654.38+0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數據:
根據《NPC常委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第壹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分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之壹。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網-NPC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