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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如下:

1、嚴肅銀行開戶審核制度;

2、建設反洗錢信息系統;

3、獨立反洗錢工作職能;

4、加快培育反洗錢專業人才;

5、建立內部反洗錢獎罰制度;

6、健全反洗錢評估制度;

7、編寫反洗錢評估手冊;

8、完善內部會計記錄原則;

9、提高對反洗錢的警惕性等。

反洗錢範圍廣泛,應當遵循的主要原則如下:

1、合法審慎原則。合法審慎原則是對反洗錢工作的總體原則要求。反洗錢主管部門、有關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有關機構及其人員同樣應依法審慎地履行反洗錢監管職責;

2、預防監控原則。預防監控原則是建立反洗錢預防監控制度的主要原則。對於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來說,只有將法律規定反洗錢的各項義務轉化為預防監控制度,才能切實有效地履行反洗錢職責義務;

3、協調配合原則。協調配合原則是建立反洗錢協調機制的指導原則。各部門必須明確分工、嚴格把關,同時又互相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反洗錢協調機制和嚴密網絡,使洗錢犯罪分子無處逃遁,這就必須遵循協調配合原則;

4、保密原則。保密原則是反洗錢工作得以高效有序進行的重要保證。反洗錢的核心是收集、分析、報告、移送和調查可疑交易信息。可疑交易信息既可能是犯罪線索,也可能是合法的個人隱私或商業秘密。

《中華人民***和國反洗錢法》第三條 金融機構和按照規定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依法采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反洗錢特別預防措施等反洗錢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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