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應根據《反洗錢法》和相關監管規定,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國際慣例,積極著手研究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內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並於2007年4月30日前報中國保監會備案。
對於設有分支機構的公司,《通知》要求總行指導各級分支機構履行各項反洗錢義務。對於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分行應直接提交至總行,由總行提交至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成為洗錢犯罪的中介和主要渠道。完善我國金融機構洗錢內控制度,必須:嚴格審查銀行開戶制度;建立反洗錢信息系統;獨立的反洗錢功能;加快反洗錢專業人才的培養;建立內部反洗錢獎懲制度;完善反洗錢評估體系;編制反洗錢評估手冊;完善內部會計記錄原則;提高對洗錢的警惕性等。
我國《反洗錢法》的適用範圍不僅限於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還包括特定行業的非金融結構。反洗錢的範圍更廣,應遵循的主要原則如下:
(壹)合法性和審慎性原則?
合法審慎原則是反洗錢工作的總原則要求。各金融機構和負有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遵循高尚的道德準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審慎履行應盡義務。如果有合法合理的理由懷疑交易與洗錢或其他犯罪活動有關,應拒絕為客戶提供服務,並履行報告義務。反洗錢主管部門、相關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相關機構及其人員也應當依法審慎履行反洗錢監管職責。?
(2)預防與監測的原則?
預防與監控原則是建立反洗錢預防與監控體系的主要原則。對於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而言,只有將法律規定的反洗錢義務轉化為預防性監控體系,才能有效履行反洗錢職責和義務。
預防性監測的原則可分為以下具體原則:
壹、了解妳的客戶原則,又稱客戶身份識別原則,即在與客戶建立交易業務關系或進行交易時,應當以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證明材料為基礎,了解並確定客戶的身份;
二是記賬原則。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的分析、監控和調查都是在交易後進行的,因此必須在壹定期限內保留客戶的身份信息和交易記錄以備將來使用;
三是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報告原則。發現大額和可疑交易後,應依法及時向反洗錢信息中心報告,為後續分析、移送和偵查提供信息和線索;
第四,內部控制原則。反洗錢非常專業和復雜。不僅需要設立專門的內部機構或者指定內部機構和人員從事反洗錢工作,每個環節都需要嚴格把關,責任要分解,人要落實。還要求對各崗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其反洗錢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具備識別、記錄和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的技能。?
(3)協調原則?
協調合作原則是建立反洗錢協調機制的指導原則。由於反洗錢是壹項復雜而龐大的系統工程,不僅涉及金融機構和特定的非金融機構,還涉及反洗錢行政管理部門和反洗錢信息中心、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以及刑偵部門和司法部門等。因此,各部門必須明確分工,嚴把關口,同時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反洗錢協調機制和嚴密網絡,讓洗錢犯罪分子無處可逃,這必須遵循協調配合的原則。?
(4)保密原則?
保密原則是高效有序反洗錢工作的重要保障。反洗錢的核心是收集、分析、報告、傳遞和調查可疑交易信息。可疑交易信息可能是犯罪線索,也可能是合法的個人隱私或商業秘密。為了有效預防和打擊洗錢犯罪,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反洗錢必須貫徹保密原則。承擔反洗錢職責和義務的各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於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反洗錢信息,應當嚴格遵守保密原則,除根據《反洗錢法》規定在職責範圍內進行分析、報告、傳遞和調查外,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