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涉稅業務和非稅業務打通。
2、政府內部的信息聯網***享。
3、企業各方信息的打通。
4、建立雲平臺。
金稅四期主要內容為主要稽查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消費稅、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環保稅和教育附加稅等九大稅種。它以全新的技術架構,建立了全面的稅收管理信息化技術體系,從而實現了數據***享、稅務多元化管理、應用系統集成、稅收電子化功能。金稅4期是由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稅4期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實施意見》,是國家稅務總局金稅系列產品的第四代產品,是國家稅務總局為實現稅收信息化建設的戰略目標而設計的。
而金稅四期,則是在前三期的基礎上,更進壹步的做了信息的全過程聯網,這個全過程聯網,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的聯網打通:
1、將涉稅業務和非稅業務打通。我們現在看到,稅務機關執行的業務,並不僅僅是征稅,還包括了收取社保、收取政府的土地出讓金,這些就是非稅業務,這些業務本身非稅,但是業務的背後都會關聯稅款,這些數據在金稅四期系統中將會做壹個打通。
2、政府內部的信息聯網***享。就是說這個稅務機關內部的信息***享之外,更重要的是稅務機關和其他相關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的壹個***享,不如不動產中心、銀行等。
3、企業各方信息的打通。就是將企業的稅務信息與其他的其他信息,比如工商註冊信息、涉訴信息等打通,在金稅系統裏生成壹個全面的企業畫像。
4、建立雲平臺。建立壹個稅費的全數據化、全業務、全流程的平臺,在這個平臺裏來實現各個系統的打通、集成和數據的***享。
綜上所述,金稅四期的核心是將稅務機關的內部信息打通,與外部信息進行壹個交流、驗證和核查,目的是為了核實企業交稅的金額準確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壹)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