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如何應對和解決進出口代理的風險

如何應對和解決進出口代理的風險

因此,外貿企業在做進出口代理業務時,應充分註意自身的風險,加強代理業務的風險管理,以免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有的公司雖然有進出口權,但是沒有國外客戶;經營單位無某種產品進出口資格或進口許可證;委托單位沒有足夠的資金和銀行授信額度,想通過外貿公司代理解決融資問題;委托單位缺乏外貿管理人才,不了解國際貿易慣例和規則;外貿代理公司因為直接業務量小,認為代理業務風險小,想通過外貿人才和資金優勢開展代理業務。

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進出口代理商具有以下風險特征。

第壹,進出口業務的代理不同於其他代理業務,因為進出口代理涉及外商,代理公司必須與外商簽訂進出口合同。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進出口代理必須首先承擔所有責任。

壹般來說,外貿代理公司只收取1%到5%的代理費,但要承擔對外商、運輸公司、海關、外匯管理局的全部責任和義務。無論進口代理商能否收到客戶的貨款,只要外商發貨,代理商就必須付款。如果國內客戶遇到資金困難,甚至倒閉或破產,代理公司將損失慘重。

第二,進口代理實際上是對委托方的壹種融資。目前國內大部分進口代理商先收10%到20%定金,進口代理商開信用證。這種做法實際上是進口商對客戶的壹種融資。如果客戶信用不好,或者經營過程中出現財務問題,進口代理將承擔收不到貨款的風險。

第三,進出口代理人實際上要承擔與客戶和國外客戶的義務和風險,因此進出口代理人的風險是雙重的。此外,我們還要承擔海關、銀行、外匯管理局和稅務局的監管責任。

第四是關於進口商品的所有權問題。壹般來說,進口代理商很難行使貨物的所有權。案例壹的情況充分說明了這壹點。

  • 上一篇:簡要分析壹下為什麽中國的房地產價格壹直高居不下? 怎樣才能使中國的房地產價格下降?
  • 下一篇:2021年7大托管數據中心發展趨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