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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抵扣操作流程

進項稅抵扣操作流程:

1.首先將金稅盤和稅控盤插入電腦,然後登錄增值稅發票選別確認平臺;

2.進入平臺後,選擇發票抵扣,輸入發票號,點擊查詢。確認後,點擊保存。

3.核對所有已收發票後,點擊確認扣款模塊。打開頁面後,單擊下面的確認鍵。

4.選擇未完成的說明,然後單擊“確定”。記得插入簽名確認,壹般在月初。

進項稅是指納稅人購買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承擔的增值稅。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包括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以易貨方式交換的貨物、以債務收入支付的貨物、以投資方式轉讓的貨物、以捐贈方式轉讓的貨物以及在貨物買賣過程中支付的運費。在確定進項稅抵扣時,必須按照稅法的規定嚴格審核。稅收扣除又稱抵稅、扣稅,是指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允許扣除前壹環節已繳納的稅款的壹種稅收優惠。因為扣稅是對已繳稅款的全部或部分扣除,是壹種特殊的免稅和減稅,所以也叫減稅。

進項稅扣除期間:

180天內未抵扣進項稅的,視為放棄抵扣權。取得2010 1之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道路和內河貨物運輸統壹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自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並在認證後當月的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為簡易計稅、免征增值稅、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而購買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外購商品以及相關勞務和運輸服務的非正常損失;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和產成品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和運輸勞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第十壹條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稅銷售行為,實行簡易方法根據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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