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嚴禁拉票賄選。
第二,嚴禁買官賣官。
第三,嚴禁跑官要官。
四是嚴禁違規用人。
五、嚴禁幹擾過渡。
“十七個不”
壹是不允許通過宴請、電話、短信、面簽等方式拉票。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
二、不準代表行賄。
三、不準參與或幫助他人拉票行賄。
四、不準以謀求個人晉升、提高職級待遇為目的賄賂他人。
五、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職務晉升等。索賄受賄。
六、不準采取任何不正當手段,如巴結他人、走門路或敲詐勒索,以謀取職務或職級待遇。
七、不準正式許願,或提拔他人調動說情、打招呼。
八、不準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
九、不準突擊提拔和調整幹部。
十、不搞裙帶關系,定點提拔和調整人選。
十壹、不違反領導幹部人數規定,或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
十二、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幹涉下級或原地區、原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十三、不準泄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幹部等有關信息。
十四、不得以威脅、欺騙等手段阻礙被選舉人獨立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5.禁止捏造、散布謠言,誣告、陷害、侮辱他人。
十六、不準在換屆選舉期間向代表贈送紀念品和發放各種宣傳品。
十七、不準阻撓對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
唉.....我不能只是修補它。其實關鍵是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