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則:
1,擇優錄取原則。高中招生堅持全面測量、綜合評價、尊重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全面考察學生的全面發展,既註重畢業升學,又註重品德發展和身心健康,既註重基礎相同,又註重個性特長。
2.壹般與職業相協調的原則。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致相當的原則,統籌安排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努力促進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健康協調發展。
3、信息披露原則。鹿城區各高中要提前將高中招生計劃、錄取方式、加分政策、民辦普通高中收費等招生信息告知考生和家長,方便考生和家長選擇。
4.同城待遇原則。我市引進人才子女、溫商歸國浙商子女在溫州參加高中招生,享受我市市民同城待遇。
5.規範招生原則。普通高中不得無計劃或超計劃招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縣招生,任何學校不得擅自組織提前入學考試。
辦學宗旨:
學校堅持“全面培養學生積極健康的人格”的辦學宗旨,“現代永強中學必須成為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文明輻射源”的目標,“創建體現科學管理與人文精神相結合的有效文明學校”的管理模式。
以“永強中學要成為具有壹定知識技能、更具發展潛力的高中畢業生”為教育目標,把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放在突出位置,著力改革創新,形成了“尊師愛生、勤學敬業”的校風,“勵精圖治、自強不息”的校風和“以人為本、註重創新”的校風;發揚個性,全面發展。
百度百科-溫州市龍灣區永強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