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這種業務發生時,營業執照上並沒有記載經營範圍。可以開發票嗎?有什麽風險嗎?
1.妳能開發票嗎?
目前,《發票管理辦法》沒有明文禁止納稅人超範圍開具發票。相反,《發票管理辦法》強調納稅人應當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如實開具發票,否則屬於虛開發票的行為。
因此,企業在為其業務開具發票時,無論該業務是否“超出經營範圍”,都應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開具發票。
此外,稅務總局的政策解決方案和營改增後地方國稅局的政策執行情況是,只要有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以外的真實應稅業務,納稅人就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
2.這樣開發票有稅務風險嗎?
雖然可以超經營範圍開具發票,但也存在壹定的稅務風險。
由於在新系統中開具發票時必須選擇貨物和勞務的稅碼,買方、賣方、交易名稱和類型在壹筆交易中均有清晰準確的反映,因此在開具超出經營範圍且與企業主營業務有較大差異的發票時,存在被稽查的可能。
比如壹家經營範圍登記為生產銷售鋼材的公司,開出了銷售自來水、電力的發票,可能會引起稅務局的註意。
但如果妳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業務的真實性,給稅務局壹個合理的解釋,是沒有問題的。
比如上面的例子,如果鋼鐵公司將自來水、電轉售給承租方,可以向稅務局提供水電費等資料,以回應稅務局的查詢。
3.要不要改變經營範圍?
超出業務範圍可以開具發票。要不要改變企業的經營範圍?建議分兩種情況處理:
臨時業務: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後,增加相應稅目,自行開具發票。
正規業務:先在工商部門變更經營範圍,然後主管稅務機關重新核定相關稅目,再在開票系統中查找添加稅目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