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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收入如何預繳個人所得稅

對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納稅人應在每月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進行預繳納稅申報;年底後三個月內結清交款,多退少補。

壹、企業所得稅預繳時間的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後,應當按年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並於每月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次年3月31日前結清收入。也就是說,營業收入是按月還是按季預繳,由納稅人決定。

二。預付業務收入計稅依據的確定。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是以總收入為基數?從可收回損失中扣除成本後的總利潤。?總收入?從本年開始營業的月份到本期為止,在經營活動和與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中取得的貨幣收入和非貨幣收入的總和。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成本?本年度經營月份至本期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的總額。?總利潤?從今年業務開始的月份開始的當前期間的總利潤。?彌補往年的損失?就是稅前可以彌補,以前年度沒有彌補的虧損。

需要註意的是,取得經營所得,但沒有綜合所得的個人,在每壹納稅年度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應扣除6萬元費用、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統稱為個人費用和其他允許扣除的扣除)。在這種情況下,業務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所得額=總收入-成本-個人費用和其他允許扣除的項目。但專項附加扣除應在辦理最終結算時扣除。因此,專項附加扣除不得在按月(季)預繳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個人所得稅應以平時利潤總額為基數預繳,年度匯算清繳時按規定進行納稅調整,多退少補。企業支付的個人投資者?工資?比如企業是否已經被正確收錄?稅後費用?還是?夥伴退出?賬戶,該項目不存在稅差,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如果已經計入成本,相應減少了會計利潤,則應在年終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

3.企業所得稅預繳的適用稅率。以往預付費業務的個人收入需要換算成年收入再找到適用的稅率。現行政策計算營業收入預繳時,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當月(或季度)預繳稅額=當月(或季度)累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最近壹個月(或季度)預繳的累計稅額。公式中的適用稅率,是指計算應納稅額的當月(或季度)累計應納稅額對應的稅率。

4.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返還,不並入企業所得,應當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按應稅項目計算繳納。以合夥企業名義對外投資分成利息、股息或紅利的,應當分成?先分後稅?,確定每個投資者的利息、股息、紅利收入,並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按應稅項目計算繳納。這是壹個特例。

來源:中匯武漢稅務師事務所石巖所作者:趙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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