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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執法必須帶記錄儀嗎

要開執法記錄儀。

我國有明確規定,警察執勤執法時,必須佩戴使用“現場執法音像記錄儀”,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時,必須全程攝錄,留存備查,否則壹律不得進行處罰。

警察的職責如下: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3、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

5、維護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警察是根據國家和統治者階級的意誌,按照確定標準設置的警察機關及其警務人員。壹般指按照具有武裝性質的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在警察機關中行使警察職權,履行警察職責的國家公職人員。

人民警察執法流程如下:

1、接受案件:包括控告、自首、報案、扭送等等;

2、審查:

(1)不屬於自己管轄的就移送有關機關。

(2)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3)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3、立案以後屬於偵查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檢查、搜查、查封扣押、通緝等。偵查完畢後,移送審查起訴。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工作規定》

第二條

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是指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記錄的同時,利用錄音錄像設備對訊問過程進行全程音視頻同步記錄。

第三條

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錄像,應當對每壹次訊問全程不間斷進行,保持完整性,不得選擇性地錄制,不得剪接、刪改。

第四條

對下列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壹)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二)致人重傷、死亡的嚴重危害公***安全犯罪、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案件;

(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包括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案件;

(四)嚴重毒品犯罪案件,包括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數量大的,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節嚴重的,走私、非法買賣制毒物品數量大的犯罪案件;

(五)其他故意犯罪案件,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第五條

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在看守所訊問或者通過網絡視頻等方式遠程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

第二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行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執行交通警衛任務、接受群眾求助等任務,適用本規範。

第三十四條

交通警察在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時,應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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