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新房交易不同的是,在購買二手房時需要交納高額的稅費。二手房稅費繁多,交易復雜,並且稅費通常都有購房人來承擔,為了減輕壓力,購房者便動起了避稅的歪心思。但是避稅是有風險的,壹部小心,人財兩空。
首先普及壹下,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面臨的稅種主要有:契稅、增值稅及附加、個稅、土地出讓金以及印花稅等。
規避稅費的方法有:
第壹種:簽訂陰陽合同。
簽訂陰陽合同是規避二手房稅費最常用的方法。所謂的“陰陽合同”是指買賣雙方為了規避法律,對同壹房屋的買賣簽訂兩份或多份不同的合同。壹般“陰合同”是交易雙方實際執行的,用於付款結算,通常由房產中介見證;而“陽合同”則提交到房產交易機構的,由房管部門見證,用於申報納稅。
陰陽合同中買方存在偷逃契稅的行為,壹旦被稅務部門查出後,可能將和賣家壹樣受到補繳稅款、罰款等處罰。在數額達到標準時,則可能與賣方壹同被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將來買家如再出售該房屋時,買家可能就要面臨承擔高額個人所得稅等稅費的風險。
第二種:報低成本價。
為了降低二手房稅費成本,買方會故意把網簽價做低。其實,買賣二手房報低價格,並不壹定能省下多少稅費。因為房地產交易中心會有專門的房屋評估計算方法,如果發現成交價過低,會要求按照評估價來納稅。並且,簽訂這種過低成本價的合同,買賣雙方都承擔著壹定的風險。
對買家來說,如果買家將來想要轉讓出售,將獨自為本應交易雙方***同承擔的差價錢付出代價。因此,買賣雙方都應按實際成交價來向房管局申報,以確保自己的利益。
第三種:延期交易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個人出售住房, 滿兩年可免征增值稅, 滿五年且為家庭唯壹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 因此為了規避二手房稅費就會產生買賣雙方約定延期交易的現象。待2年或5年的期限壹到,雙方再進行交易。這種情況面臨的風險是,延期交易意味著相當長的壹段時間內房屋不能辦理過戶。 如果政策發生變化或房價上漲,賣方則可付違約金而不出售房屋;房價下跌,買家也不願繼續交易。此外,買方還要承擔延期交易期間 “ 壹房二賣”、 “ 房產被查封”等風險。
第四種:以租代售
有些賣家在轉讓持有時間沒有兩年的房屋時,為了省下二手房稅費的增值稅,賣家會讓買家先租賃其房屋,直到房屋產權證領取滿兩年後,把買家之前交的租金轉為定金。只要買家支付剩余的房款,雙方就可以辦理相關的二手房轉讓手續了。這種做法存在的風險是,當買賣雙方約定的期限到了,房價可能會有壹定的變動。如果價格上漲了,面臨的可能是賣家毀約。如果價格降低了,那麽面臨的就是買家毀約。
提醒大家,如果避稅行為壹旦被稅務部門查實,不僅要把稅費交齊,還要承擔相應的處罰。俗話說:貪小便宜吃大虧。相比幾百萬的房款,幾萬的稅費都是小錢。切勿冒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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