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哪些跨境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

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哪些跨境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52號)規定,下列跨境服務免征增值稅: (壹)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二)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為客戶參加在境外舉辦的會議、展覽而提供的組織安排服務,屬於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三)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四)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五)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發行、播映服務。 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發行服務,是指向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發行廣播影視節目(作品)、轉讓體育賽事等文體活動的報道權或者播映權,且該廣播影視節目(作品)、體育賽事等文體活動在境外播映或者報道。 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播映服務,是指在境外的影院、劇院、錄像廳及其他場所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 通過境內的電臺、電視臺、衛星通信、互聯網、有線電視等無線或者有線裝置向境外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不屬於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播映服務。 (六)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但未取得《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以陸路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但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或者《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經營範圍未包括“國際運輸”的;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但未取得《公***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或者其經營範圍未包括“國際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的。 (七)以陸路運輸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門的交通運輸服務,但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未具有持《道路運輸證》的直通港澳運輸車輛的;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至臺灣的交通運輸服務,但未取得《臺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證》,或者未具有持《臺灣海峽兩岸間船舶營運證》的船舶的;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門的交通運輸服務,但未具有獲得港澳線路運營許可的船舶的;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往返香港、澳門、臺灣的交通運輸服務或者在香港、澳門、臺灣提供交通運輸服務,但未取得《公***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或者其經營範圍未包括“國際、國內(含港澳)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的。 (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下列應稅服務: 1.國際運輸服務; 2.往返香港、澳門、臺灣的交通運輸服務以及在香港、澳門、臺灣提供的交通運輸服務; 3.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對境內不動產提供的設計服務除外。 (九)向境外單位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 1.研發和技術服務(研發服務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務除外)、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除外)、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除外)、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服務、遠洋運輸期租服務、遠洋運輸程租服務、航空運輸濕租服務。 境外單位從事國際運輸和港澳臺運輸業務經停我國機場、碼頭、車站、領空、內河、海域時,納稅人向上述境外單位提供的航空地面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站場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屬於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物流輔助服務。 合同標的物在境內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對境內不動產提供的鑒證咨詢服務,以及提供服務時貨物實體在境內的鑒證咨詢服務,不屬於本款規定的向境外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 2.廣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廣告服務。 廣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廣告服務,是指為在境外發布的廣告所提供的廣告服務。

  • 上一篇:13號教學面試成績可以查詢嗎?
  • 下一篇:抗戰勝利後,國民黨官員拿了100根金條,交出了6543.8億元現金。他們的晚年待遇如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