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設備出售時,需要計算增值稅。舊設備銷售稅率按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分別闡述:
1.對壹般納稅人銷售其使用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減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廢舊物資發票抵扣增值稅有關事項的公告》:
1.自2009年6月5438+10月1日起,從事廢舊物資回收業務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不得開具印有“廢舊物資”字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廢舊物資增值稅專用發票)。
2009年6月65438+10月1之後納稅人取得並開具的廢舊物資專用發票不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
二。取得2008年6月5438+2月31日前開具的廢舊物資專用發票的納稅人,自開具之日起90日內進行認證,認證通過當月計算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申報抵扣。
公司出售二手設備如何進入銷售核算?
本公司出售舊設備的會計處理流程如下:
1.本公司出售舊設備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算
累積折舊
貸款: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清理費用(已支付的拆除費用或維護費用)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算
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在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如發現有盤盈或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表》。對固定資產的盤虧和溢余,應及時查明原因,並按規定程序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