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時間內可以享受退稅政策?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
二、納稅人退稅金額是怎麽計算的?
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退稅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退稅金額=(新購住房金額÷現住房轉讓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需要註意的是,原住房轉讓金額和新購住房金額均不含增值稅。
三、怎樣確定出售住房或重新購買住房時間?
出售現住房的時間以納稅人出售住房時個人所得稅完稅時間為準;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以納稅人購房時契稅的完稅時間或不動產權證載明的登記時間為準;新購住房為新房的,以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辦理房屋交易合同備案的時間為準。
四、納稅人向哪裏提起退稅申請呢?
納稅人應當向征收現住房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五、退稅應提供哪些資料?
納稅人需填報《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申請表》並提供下列資料:
身份證件;
現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
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房屋交易合同、不動產權證書及其復印件;
新購住房為新房的報經住建部門備案(網簽)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復印件。
六、享受退稅政策後解除交易合同的如何處理?
納稅人應當在合同解除、撤銷或無效等情形發生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主動繳回已退稅款,納稅人逾期繳回退稅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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