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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抵稅政策

企業捐款屬於公益性質的支出,可以抵企業所得稅,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也就是企業捐款的稅額最高可以抵扣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企業捐款的稅額最高可以抵扣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企業捐款屬於公益性質的支出,可以抵企業所得稅,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規定只有向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基金會捐贈,才能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在法定情況下,可以在三年內扣除。若是向其他組織或者是個人捐贈,則是不能扣除的。

納稅人分為兩種,分別是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1、壹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提供稅務資料。屬於壹般納稅人的情形有:工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超過50萬;商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超過80萬。2、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財政部規定的標準以下,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情形有:工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未超過50萬;商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未超過80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二十壹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壹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

《中華人民***和國慈善法》

第八十條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於慈善活動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企業慈善捐贈支出超過法律規定的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當年扣除的部分,允許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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