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開票截止日期是本月日期,需要將所有票種復制回來,點擊提交匯總,提示成功後,需要驗證是否已經申報。
如果不申報,申報成功後需要點擊返回寫。如果已經聲明,點擊返回直接寫。提示成功後,重新打開網報復印界面,檢查開票截止時間更新到下月中旬,然後重新開票。
業務所需的信息
1.發票核定數量增加申請表、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涉稅申請書、空白印章;
2、納稅人稅務登記申請表,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1);
3、增值稅小規模企業申報審核表(2份)、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
4、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通知書、加蓋公司印章的白紙、涉稅審批表、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二)、查賬申請書、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財務身份證、財務會計證。
服務業信息
1.發票核定數量增加申請表、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涉稅申請書、空白印章;
2.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3)、申請書、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企業法人身份證、財務身份證、財務會計證;
3、納稅人稅務登記申請表,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1);
4、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通知書、加蓋公司印章的白紙、涉稅審批表、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二)、查賬申請書、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財務身份證、財務會計證。
擴展數據:
發票規則:
普通發票的開具
1.對外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收取款項時,應當向付款人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2.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時間開具,並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經國稅機關批準,使用國稅機關統壹監制的機外發票,開具後的存根按順序號裝訂成冊;
4.發票限於在市、縣購買的單位和個人使用,跨市、縣的,使用營業地發票;
5.開票單位和個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相應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手續;註銷稅務登記前,應當繳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6.凡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支付其他經營活動款項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不得要求變更名稱和金額;
7.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8.發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作廢。
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不得在下列行為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向消費者銷售貨物或者應稅服務;免稅規定適用於貨物或應稅服務的銷售;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銷售申報出口的貨物;向國外銷售應稅服務;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福利;將商品無償送給他人;提供非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參考資料:
發票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