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壹家分公司辦理稅務登記時需要的資料:
1、分公司提供的資料:
a、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影印件;
b、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影印件;
c、註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影印件;
d、公司章程影印件;
e、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影印件;
f、影印件貼上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g、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
2、總公司提供的資料:
a、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影印件;
b、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影印件;
c、公司章程影印件;
d、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影印件;
e、成立分公司的決議
開設分公司,去國地稅辦理稅務登記時需要哪些資料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三證合壹即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結構程式碼進行合並)
1.企業需要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原件、壹份表格(辦理機構就有的)
2.需要企業法人身份證影印件(代辦的需要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需要企業的公章
4.提交到行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視窗,5-6個工作日後,可領取“三證合壹”後的營業執照。
稅務局:
1.營業執照(原件+影印件加蓋公章)
2.公章
3.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4.法人身份證影印件
單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時需要哪些證件資料?根據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規定,“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壹)開立銀行賬戶;
(二)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三)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四)領購發票;
(五)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六)辦理停業、歇業;
(七)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稅務機關應當加強稅務登記證件的管理,采取實地調查、上門驗證等方法,或者結合稅務部門和工商部門之間,以及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之間的資訊交換比對進行稅務登記證件的管理。
稅務登記證式樣改變,需統壹換發稅務登記證的,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自遺失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證件遺失報告表》,並將納稅人的名稱、稅務登記證件名稱、稅務登記證件號碼、稅務登記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名稱在稅務機關認可的報刊上作遺失宣告,憑報刊上刊登的遺失宣告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辦稅務登記證件。
寧夏公司開業辦理稅務登記時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寧夏金聖達寧夏公司開業辦理稅務登記時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1份(國稅局、地稅局聯合辦證需提供兩份)
2、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3、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副本
4、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原件及影印件
5、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明身份證或護照及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6、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需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7、改組改制企業需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相關原件及影印件。
個人合夥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時需要哪些證件資料?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原件用於稅務機關稽核,影印件壹式兩份,國稅和地稅機關各留存壹份):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影印件;
2、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影印件;
3、註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影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 *** 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影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 *** 權證明的影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影印件,影印件貼上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5、個人合夥企業跨區(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
辦理稅務登記時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第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3)組織機構統壹程式碼證書;(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辦理稅務登記需要哪些資料?新辦稅務登記
1、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納稅人持向稅務機關提供的證件和資料,到屬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視窗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經審驗符合規定的領取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填全表中專案並簽章後,交原視窗辦理。
辦理稅務登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成立批文及其影印件;
(2)提供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及其影印件;
(3)提供開戶行及帳號證明及其影印件;
(4)提供法人代表(負責人)、業主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證件及其影印件;
(5)提供驗資報告及其影印件;
(6)提供經營場所證及其影印件;
(7)提供程式碼證書及其影印件;
(8)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2、本縣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註冊稅務登記
(1)提供本縣工商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影印件;
(2)提供總機構的地稅登記證副本及其影印件;
(3)提供分支機構程式碼證書及其影印件;
(4)提供經營場所證明及其影印件;
(5)提供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及其影印件;
(6)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該分支機構的核算形式以及是否單獨納稅的證明;
(7)單獨納稅的分支機構(非法人)還需提供開戶行及帳號、財務負責人身份證、辦稅人員身份證及其影印件;
(8)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應自工商行政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地稅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視窗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經審驗符合規定的,在稅務登記視窗領取《變更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填全表中專案並簽章後,交原視窗辦理。
(1)提供原稅務登記證(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原件);
(2)提供工商變更登記申請表和工商執照及其影印件;
(3)提供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檔案;
(4)《辦稅員證》;
(5)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到原稅務機關登記管理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提供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提供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資料;
(3)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登出稅務登記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出登記前,應先結清所欠稅款、滯納金、罰款和各項基金費,到地稅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視窗,申請辦理登出稅務登記,填寫《登出登記表》(壹式二份);稅務稽查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對申請登出戶的稅費基金繳納情況,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和《發票購領手冊》,未使用完發票的繳銷情況進行檢查後,方可登出。
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出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登記視窗辦理登出稅務登記。
停、復業稅務登記的辦理
納稅人因故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期限內需要停業的,需持書面停業申請(註明停業理由、停業時間),去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手續。
納稅人應當於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復業登記申請,經確認後,辦理復業登記,納入正常管理。
開業辦理稅務登記時要求提供哪些證件或資料 分公司辦理稅務登記證需要什麽資料1、總機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
2、總機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影印件壹式二份。
3、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原件。
4、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壹式二份。
5、分公司非法人(負責人)的有關身份證明和有關印章。
辦理分公司稅務登記證需要哪些資料妳的分公司是什麽性質的,分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獨立核算就需要去分公司所在地轄區稅局辦理稅證,非獨立核算的不需要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