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關政策
因為疫情尚未結束,2021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仍延續原《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但有壹個明顯的變化,就是國務院將月銷售額65438+萬元以下的小規模應稅所得起征點提高到1.5萬元。很多政策都是在原來的基礎上補充的。還有壹些註意事項,比如資源稅在50%的稅收範圍內減免,這是各大城市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的,不是統壹的。而且政策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具體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財政部官網發布的通知為準。
2.什麽是小規模納稅人?
政策歸政策,需要滿足條件才能享受。小規模納稅人的優惠政策僅限於自身。按照規定,只有年銷售額低於規定標準、核算不完善的增值稅納稅人,才能稱為小規模納稅人。具體標準要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壹般情況下低於80萬元(有特殊規定的納稅人除外)。
3.相關通知的內容
關於優惠政策的通知很多,比如《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的通知》、《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很多都是疊加的。主要內容如下:
壹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由3%降為1%;
二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為月銷售額654.38+0.5萬元;
三是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