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通知如下:
新華社北京7月19日電中國人民銀行19日對外宣布,將於7月22日全面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較此前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的時間提前五個多月。
取消許可後,人民銀行將強化企業賬戶事中事後監管,推進跨部門信息***享,優化企業銀行賬戶服務,助力改善營商環境。
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之壹。去年12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19年底前完全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
人民銀行支付司副司長嚴芳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已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還有7個省將於7月22日取消轄內企業銀行賬戶許可,較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的時間提前了五個多月。
據介紹,在原許可模式下,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需要經過商業銀行審核和人民銀行許可兩個環節。取消許可後,商業銀行對企業開戶申請審核無誤後,即可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戶,無需再報人民銀行許可。企業開戶流程進壹步簡化,提高了企業開戶效率,節約了企業賬戶管理時間成本和財務成本。
“放得開”還得能“管得住”。嚴芳表示,央行將持續優化企業銀行賬戶服務,壓實商業銀行責任,強化企業賬戶事中事後監管,遏制新增賬戶風險,控制存量賬戶風險。
央行表示,已會同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啟動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實現跨部門信息***享,方便銀行核驗企業信息真實性和有效性。下壹步,該系統將在全國範圍推廣應用,為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防控賬戶風險提供有力支撐。
全面取消開戶許可證,意味著以後私戶轉賬要註意了!其實關於銀行賬戶的稽查工作,國家早已經開始!
企業在銀行完成備案後就可以開設基本存款賬戶,而不用等央行審批並核發企業賬戶開戶許可證了。
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經國務院批準同意,央行決定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試點地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不再核發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試點地區銀行按規定審核企業身份、開戶意願真實性以及基本存款賬戶唯壹性後,即可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不再需要央行審批。
早已發布《關於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79號),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取消企業銀行開戶行政許可試點,2019年修訂《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盡快在全國範圍內將銀行開戶核準改為備案。
1、以簡政放權放出活力和動力。對現有審批和許可事項要逐壹深入論證,除關系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利益等的項目外,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下放的盡快下放,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不再保留審批和許可。對壹些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為名的變相審批和許可事項,要盡快加以整改。
2、進壹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減並工商、稅務、刻章、社保等流程,將銀行開戶核準改為備案,明年上半年企業開辦時間壓縮到8.5個工作日以內,五年內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
3、優化企業銀行開戶服務,2018年底前完成取消企業銀行開戶行政許可試點,2019年修訂《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盡快在全國範圍內將銀行開戶核準改為備案。
簡單地說,對企業來說,基本存款賬戶(基本戶)是經營所必須的,是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主辦賬戶,企業只能在銀行開立壹個基本戶,是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前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壹)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二)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三)提供公眾服務並且直接關系公***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四)直接關系公***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技術規範,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事項;
(五)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