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登錄電子稅務局-右上角搜索欄搜索關鍵字,如合並。
2. 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
二稅源信息采集
選擇要申報的稅種進入采集界面後,點擊新增采集信息。
如果未認定印花稅稅種信息,稅款所屬期默認為按次申報,稅款所屬期只能選擇壹天;如果印花稅稅種認定為按月申報,則稅款所屬期默認為壹個月。
自行增行選擇申報稅目,新增行次後自行填寫應稅信息及減免信息,可多次采集。
三稅源信息查看/刪除/修改
稅源信息采集後,可以選擇操作列鏈接,未申報的稅源信息可進行查看、刪除、修改操作,已申報的稅源信息可進行查看操作。
四納稅申報
查看當期已采集稅源信息,選擇當期應申報稅種,進入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後,系統自動帶出申報數據;雙擊申報表某壹行稅種,系統彈窗顯示該稅種的申報明細表數據;確認申報數據無誤後,點擊申報進行財行稅合並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